云南一男子为凑婚钱结婚结婚,女方要退彩礼,法院判案不会死扣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9月,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让人挺关注的案子,当事人是张某和刘某。别看是个彩礼纠纷,背后其实折射出了不少婚恋观念上的冲突,还有法律跟习惯怎么结合的问题。 事情要从2023年底说起,张某和刘某那时候开始谈恋爱。到了2024年3月,女方发现自己怀孕了,两家商量着赶紧把婚事办了。到了4月份,他们按当地农村的规矩办了订婚仪式,男方张某一次性给了女方刘某15万元的彩礼。这钱是张某找亲戚朋友凑的,花了不少心思。 本来以为好事将近,结果没几天两人就闹掰了。原因是男方跟前女友还有联系,让女方很生气。到了5月,女方提出要解除婚约。6月份,她被检查出有抑郁症。这事儿闹得越来越大,两人一直没领证。后来女方还去报过警说男方强奸她,不过公安机关最后撤销了这个案子。到了2024年9月,女方在昆明生了个女儿,一共花了2.6万元的费用。 孩子出生后,男方对这个孩子是谁的有些怀疑。最后做了亲子鉴定,证明确实是他的亲骨肉。虽然有了孩子,但两人感情早就没了。这时候男方也不给生活费了。因为婚事黄了,张某就把刘某告到了宣威市人民法院,要求她退还全部15万元的彩礼。 张某的理由很简单:既然没结成婚,这笔钱就该退回来。而且为了凑这笔钱他欠了不少债,在恋爱期间经济和感情上也付出了很多。刘某那边的说法也挺委屈的:自己不仅生了孩子还要独自养她近五个月;男方在恋爱期间还跟前女友不清不楚才导致感情破裂;还有两人之前也短暂同居过花了钱。所以她不同意把钱全退回去。 另外刘某还反诉了一下,说孩子由她来养,让男方每个月给1500元的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事关键在于婚约解除后能不能退彩礼还有退多少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没领证的话要求退彩礼是可以支持的。不过这事儿不能光看是不是全退或者全不退。 法院看了看具体情况:第一点是女方已经生了个女儿了;第二点是孩子主要是女方在带;第三点是两人同居期间经济上有往来;第四点是女方因为感情问题得了抑郁症;第五点是男方确实因为这笔彩礼经济压力大。 综合考虑了这么多因素之后,宣威市人民法院决定女方得退回一半的彩礼也就是7.5万元。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判决书里也写了但没细说。 这个案子说明了现在的法官判案不会死扣条文而是会考虑实际情况。特别是涉及到孩子的时候就把孩子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了。 总的来说这就是个关于彩礼的纠纷案子把习俗跟法律结合起来看的话能看出很多东西:像婚约不仅仅是个形式还有很多法律责任在里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