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引发关注。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及代理模式销售添加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涉案金额7.5万余元。西布曲明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对心血管和神经系统危害较大,早在2010年已被禁止用于减肥产品。调查显示,多名消费者服用涉案产品后出现头晕、呕吐、心慌等不良反应,健康受到影响。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发现,该行为不仅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并依托与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协作机制,就民事赔偿等问题进行研讨。案件办理过程中,赔偿金如何管理使用成为关键。以往惩罚性赔偿金常出现认领率不高、发放不够顺畅等情况。针对这个问题,福建省消委会提出“制度配套+定向认领+公益兜底”的方案:由检察机关牵头建立专项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用途及监督方式;同步搭建线上线下认领渠道,提高赔付效率;对未认领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公益项目。该方案在2月26日公开听证会上获得一致支持。法律专家认为,此案的办理思路为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提供了参考。通过刑事处罚与民事追责并行,既追究违法责任,也更有针对性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尤其是赔偿金管理机制的探索,有助于破解实践中“认领难、发放慢”等问题,具有示范价值。
减肥产品安全事关民生健康,治理不能止于“查处一案”;检察机关与消委会联合推进,将刑事追责、公益诉讼与赔偿金规范管理衔接起来,既能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也能让受害者获得更明确、更可达的救济。面对网络营销等新场景,还需持续完善规则和配套机制,加强部门协作与社会共治,更筑牢食品安全底线,让消费者网络购物更安心、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