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黑龙江大庆市有个叫刘女士的人,她把自己的驾照借给朋友,说是能赚3000到5000元的好处费,还能把贷款给“洗干净”。结果对方不仅收了钱跑路,还骗她去贷款买了两辆车。这两辆车一个在黑河市,一个在杭州市,刘女士根本没开过。她每个月要还5155元的车贷,现在已经欠了三期没还上了。钱坤是黑龙江轩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说这事在法律上是典型的“借名购车”和“委托贷款”,刘女士必须自己先把银行的钱还清,才能去找那个朋友要回本金。因为银行只管和她签合同的人要钱。 这种事情不是头一回了。现在有不少骗子打着“轻松赚钱”的旗号,让别人把身份证、信用资质借出去用。他们可能会说办张卡给几千块好处费,或者帮忙买车给高额回报。只要受害者信了他们的话签了字,等到对方跑路或者还不起钱的时候,这些受害者就得自己扛着债务和信用记录受损的后果。 所以啊,大家以后遇到这种好事得留个心眼。千万别为了那点小钱就把自己的身份证或者信用资质随便借给别人用。一旦出事了,那点小钱可能连你征信受损的损失都弥补不了。而且像刘女士这样找律师打官司也很难赢,因为她手上没什么关键证据。 另外啊,银行或者贷款公司以后在审核的时候也得再把把关了。虽然这事儿主要是骗子的问题,但也说明有些机构在审核贷款人身份和贷款用途的时候还不够严谨。 总之啊,这件事给咱们提了个醒:在金融活动中一定要有契约精神,自己签字的合同得看清楚里面写的什么东西有啥风险才行。只有大家都提高点法律意识和金融素养,才能少被骗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