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消费这块,最近在杭州萧山区那边闹出了个大事。钱女士2023年12月买的健身课还没上完呢,健身房就突然转让了,新的老板接手后还改了个我某1店的名字。虽然新店答应继续给她上课,但到了2024年9月,这店又关门了。钱女士心里急得不行,只能硬着头皮被安排去8公里外的我某2店继续上课。谁成想一到那儿,人家就拿了个“1:1充值激活”的规矩来压她,说要想把之前没用的课时给她算进去,就得按这个比例再买新课。 没办法,钱女士在2025年2月又掏了9200元买了40节课,合同上盖的章是杭州我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钱也是打进了杭州双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的账户里。后来她才知道,原来店里那时候的人全是一家人,同一场地里还有杭州文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也掺和在里面。结果到了8月份,我某2店也没了踪影。更让她郁闷的是,那个我某公司早在3月份就改名叫杭州君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了。而这家君某公司在倒闭前连个清算都没做就直接办了简易注销手续,注销前的大老板就是余女士。 事情闹到这一步后,钱女士找这几个人协商退款都被推来推去。最后实在没辙了,她把余女士、双某公司还有文某公司都告上了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钱女士跟原来的我某公司签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既然人家收了钱又跑路还注销了,那就算是根本违约了。至于退多少钱?法院觉得那个“1:1激活”的招数其实是强迫消费者再掏钱才肯履行旧合同义务,至少得算个债务加入。这样一来,钱女士43节课(包含3节旧课和40节新课)的预付款都得退,一共是9890元。 至于谁来赔?余女士作为那个注销掉的君某公司唯一的股东也没证明自己财产是干净的,还在承诺上撒谎不老实,她肯定得掏钱。双某公司当初是用自己的账户收了钱却没法证明公司账和自家账是分开的,这叫人格混同。文某公司又是受双某控制的,连场所和财务都混在一块儿了,这叫横向人格混同。所以最终法院判决余女士个人掏钱退钱,双某公司和文某公司得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承办这个案子的法官苏杰也说了,现在大家在办预付卡的时候往往意识不到留证据的重要性。经营者通过转让、关门、注销这些连环招数来躲债是导致大家维权难的主要原因。法官提醒以后买服务的时候一定要让店家把店铺转让、关门、怎么激活旧卡这些权利义务写清楚白纸黑字留着证据才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