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辽宁阜新有个叫吴某的男人因为和何某有了经济上的纠纷,情绪失控之后持刀把张某给捅死了。这事最近在当地挺受关注,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这个案子给结了。法院一查,吴某以前因为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蹲了十年大牢,算是个有前科的人。 吴某出狱后和刘某过了八年好日子,后来两人感情出了问题分手了。分手后吴某老是找刘某要钱花,刘某不给,吴某心里有气。案发那天,吴某开车带着他的新女友何某去找刘某理论。结果在路上下车的时候看见刘某正跟张某一起聊天。吴某看到他俩在一块儿说话,心里特别不痛快,直接拿刀冲上去就跟两个人吵起来了。 在吵架过程中,吴某拿刀捅了张某的胸口一刀。两个人还在地上撕扯了一会儿,最后吴某也把左胳膊给弄伤了。张某转身往东跑了一段路就倒地上起不来了。送到医院抢救也没救过来。医生说张某是被刀扎中心脏导致循环功能衰竭死的。 案发后吴某也没跑,在他朋友的陪着下去阜新县公安局红帽子派出所自首去了。何某也在宾馆里被警察给带走协助调查了。吴某到了公安局就把事情全招了。 法院审理的时候觉得吴某这手段太残忍了,后果太严重了,社会影响也不好,非得严惩不可。不过他有自首情节还认罪认罚这一点法院也认了账。至于他的前科虽然不是什么严重暴力犯罪,但毕竟是有案底的人了。 法院最后觉得这案子确实是因为感情纠纷闹出来的。结合他自首和认罪认罚这些情况,决定给吴某判个死缓不用马上执行。对于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请求法院没答应。 法律是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这次判案说明了法院在严厉打击坏人的同时也会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认真审查事实和情节还有悔罪表现。这个例子也告诉大家以后有矛盾得理性合法解决,千万别动刀动枪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