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年成效显著 流域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础持续强化

问题:长江流域横跨东西、贯通南北,是我国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与经济发展轴带。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岸线开发利用强度偏高,河湖侵占、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同时,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区域用水矛盾突出,极端天气增多带来洪旱并发风险。

如何在保护与发展之间把握尺度、以制度刚性约束守住底线,成为流域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课题。

原因:一方面,流域治理涉及多省区市、多行业部门,过去在规划衔接、执法协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碎片化”现象,导致一些问题跨区域、跨部门反复出现。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人口产业集聚,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压力上升,生态用水保障、取用水监管、工程调度精细化水平亟待提升。

加之洪水与干旱风险叠加,单纯依靠工程措施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水情旱情,需要工程与非工程手段协同发力。

影响:长江保护法自2021年3月施行以来,以法律形式为长江保护与发展划定“红线”和“底线”,推动流域治理从“分段管理”迈向“系统治理”。

据水利部门介绍,五年来,流域各地不断健全水域岸线保护治理体系,逐河湖、逐断面、逐工程明确生态流量目标并提升保障能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节水控水方面,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创新、工程实施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更为有力,水资源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

依法监管和整治方面,妨碍行洪、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惩戒,采砂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规模性非法采砂得到有效遏制。

水旱灾害防御方面,监测预警能力和联合调度机制持续加强,通过优化水库群防洪库容配置,统筹供水、发电、航运等需求,防御体系更加完善。

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向好,也为沿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拓展了空间。

对策:以此次在武汉启动的联合执法普法巡江活动为契机,推动法治护江在基层落地见效。

其一,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江”导向,完善岸线管控、采砂管理、取用水监管等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形成可执行、可检查、可追责的闭环。

其二,提升生态流量与生态用水保障的精细化水平,把逐断面目标落实到工程调度、用水计划和监管执法之中,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

其三,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常态化,持续完善与公安、海事、渔政等力量的联合执法机制,巩固“十年禁渔”等综合治理成效,提升对跨界问题的快速响应能力。

其四,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做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增强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与综合风险管理水平。

其五,扩大社会参与和普法覆盖面,发挥民间河湖长等基层力量的作用,提高公众依法护江的意识与能力,形成共治合力。

前景:面向“十四五”后半程乃至更长周期,长江流域治理将从“治标”向“治本”深化,从“单项整治”向“系统治理”提升。

随着相关规划体系持续完善,水资源公报、监测数据与执法信息更好共享,流域统一调度与精细管理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可以预期,在法治框架下,节水优先、空间管控、生态修复和风险防控将更加协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将获得更稳定的生态支撑与更可持续的资源保障。

长江保护法的五年实践,印证了“法治是最可靠的治理”。

从水质改善到生物多样性恢复,从灾害抵御到绿色产业培育,这条母亲河正重现生机。

面向未来,唯有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方能将长江打造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流域样板,为全球大江大河治理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