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女子花45万买了一套安置房,结果……

2010年的时候,江苏无锡的周红妹花45万买了一套安置房,是沈明卖的。按照当时的政策,安置房要等5年才能办产权证,所以双方就约定先住着,以后办了证再过户。没想到这一住就是好几年,沈明后来就失联了。2021年的时候,周红妹家里的门上贴了一张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的公告,要她腾房。 周红妹这才知道,在2019年,沈明偷偷办了产权证,还把房子抵押给了小吴,借了40万元,利息是每月1.5%。小吴当时觉得有抵押物就稳赚不赔,结果第一个月利息就没收到,催了好几次还是不理人。后来小吴就把沈明告上了靖江市人民法院。 法院判沈明要还小吴本金、利息还有其他费用,一共51万多。还让小吴对拍卖后的房子有优先受偿权。虽然有判决,但沈明还是没钱还。小吴就申请了强制执行。 周红妹看到腾房公告心里急得不得了,气得睡不着觉。她起诉了法院要停止执行这套房子,还说这房子是她的。可法院认为她没及时过户有过错,把她的请求全驳回了。 心有不甘的周红妹找律师帮忙申请了民事检察监督。检察官觉得这是她唯一的住房,涉及到生存权利。最后法院再审撤销了原来的判决,驳回了小吴的起诉。 不过小吴不乐意接受这个结果,最后双方调解达成了和解协议。由周红妹给小吴20万元,小吴把房子的抵押权转给她。 这个案子提醒大家买安置房要小心风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席志国说买二手安置房的时候最好让卖家提供担保或者只付一部分钱。如果当时不能过户可以做预告登记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编辑张丽整理发布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