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开出了罚单。这是因为朔州市朔城区昌盛石料有限公司没把该交的税交齐。税务局的人去查后发现,这家公司通过销毁账本和凭证等方式,少缴了340682.21元税款。 这其中包括增值税201095.39元、印花税1560.58元、环境保护税15409.44元、企业所得税115578.45元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7038.3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这家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另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和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发布的《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8项,由于这是该公司五年内首次因偷税被处罚,且配合了检查,所以决定对其处以少缴税款50%的罚款。 这笔罚款金额达到了170341.25元。最终,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做出了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