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的河道水库管理,确保行洪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河湖水域的健康生态,给大家发个通告。这次行动是为了巩固提升“清槽行动”的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的法律规定,凉城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河道实行禁种线管控。公告从2026年3月25日发布之日起生效,持续禁止在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农作物。 这个禁止范围涉及乌兰察布市划定的“一线两区”,就是指禁种线、主河槽区和滩区。具体的管控内容包括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高杆农作物,如玉米、葵花和高粱。还有禁止非法采砂、取土、修建围堤、种植阻碍行洪的农作物等侵占河道水域岸线的行为。此外,还严禁倾倒垃圾、排污水等影响水体质量和安全的活动。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种植高杆作物会阻碍行洪安全,给防汛工作带来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者将被责令停止行为并清除障碍,还可能面临罚款。如果因为种植高杆作物造成河岸塌方、水土流失或其他问题,种植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期,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河(湖)长要把责任压实,开展普法宣传和巡查工作。从今天起,违反禁种管控要求的一切后果由违法当事人自己承担。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也要增强防洪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安全。 凉城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3月25日 编辑:集宁佰事通 来源:活力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