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四年迟迟未发货 近百消费者维权路漫长——广州越秀桌游预售纠纷案折射网络消费新型侵权隐患

问题:预售“主商品+虚拟赠品”叠加,交付失约引发群体性纠纷 据越秀区消委会介绍,2025年该机构持续收到消费者集中反映:自2021年6月起,部分消费者通过微信小程序购买某电子商贸有限公司推出的桌游预售产品,商家以“购买桌游赠送游戏皮肤”为卖点吸引下单。

消费者支付货款后,长期未收到桌游实物,申请退款时又被告知“不予退款”或需扣减所谓“皮肤价值”。

截至消费者投诉时,部分订单已历时近四年仍未履约,纠纷由个案迅速演变为群体性投诉,涉及人数近百。

原因:版权与供应链不确定性外溢,商家以格式条款转嫁风险 在消委会约谈中,经营者解释称,涉案桌游为国外游戏相关产品,其向境外代理方购买中国销售权及配套“游戏皮肤”权益;后因版权等问题影响投产与交付,导致预售无法按期兑现。

与此同时,商家强调赠送的“游戏皮肤”以兑换码形式发放,并在预售页面提示“兑换码发放后视为发货、恕不退款”等内容,试图以此对抗消费者退款诉求。

消委会认为,版权授权、生产排期、跨境协作等属于经营者应当预判并自行承担的经营风险,不应在未交付主要商品的情况下,将风险通过“用户须知”等单方设定转移给消费者。

尤其在“实物商品+虚拟权益”捆绑营销场景下,一旦主商品不能交付,单纯以发放虚拟兑换码认定“已发货”,容易混淆交付标的,弱化经营者责任。

影响:虚拟资产属性复杂、举证链条拉长,维权成本显著上升 该案折射出网络销售、预售模式与数字权益叠加后的新型消费矛盾。

一方面,赠品“游戏皮肤”既可能被视作附随权益,也可能因可使用、可转让而呈现一定交易属性,导致权利边界与价值认定更复杂;另一方面,消费者维权往往需要同时提供订单记录、付款凭证、预售宣传页面、兑换码发放及激活记录、沟通截图等多类证据,并在小程序运营方、商品发行授权方、游戏平台等多个主体间反复沟通,客观上抬高了维权门槛。

从市场层面看,超长周期预售若缺乏透明披露与有效监管,容易诱发资金占用、信息不对称与信任风险,影响相关业态健康发展。

对策:以法律为准绳厘清责任边界,推动分批化解与信息披露 越秀区消委会在调处中明确争议焦点:其一,经营者在预收款后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实物商品,已构成违约;其二,经营者以“皮肤码视为发货、无法退款”等表述拒绝退款,属于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减轻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行为。

消委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要求经营者依约履行义务,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同时,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

对“以提示代替履约、以赠品冲抵主商品责任”等做法,应依法予以纠正。

在具体推进上,消委会逐一联系消费者核实订单与证据材料,向经营者通报核查进展,推动双方协商解决,并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新项目动态、主动回应消费者关切。

经普法教育与调解推动,经营者承诺加强与权利人沟通协商,采取更为稳妥的处置方案。

截至2025年底,已成功处理相关投诉工单60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

前景:规范预售与数字权益捆绑,关键在透明披露与可执行的履约机制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数字内容、虚拟权益与实体商品联动营销增多,监管与行业自律需同步跟进:一是强化预售前信息披露,明确交付周期、关键节点、风险提示与退款规则,避免以概念营销掩盖履约不确定性;二是对捆绑赠品应明确其法律性质与处置路径,防止“赠品先行”被异化为变相拒退;三是平台应完善商家资质审核与纠纷处置通道,对超长预售、频繁延期、投诉集中等情形强化预警与治理;四是经营者应建立可验证的履约计划与资金管理机制,提升交付可预期性。

对消费者而言,参与预售尤其是跨平台、跨主体项目,应重视前置核验并留存关键证据,理性评估“赠品”对主商品价值判断的干扰,尽量选择信誉良好、规则清晰的渠道交易。

这起历时四年的消费纠纷案,既反映出数字经济时代维权工作的新挑战,也彰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的应变能力。

当创新营销与传统监管发生碰撞时,既需要执法者精准把握法理情边界,也要求市场主体恪守诚信经营底线。

此案的妥善处理,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范式,也为完善数字消费生态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