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锡悦被判终身监禁,审判长池圭莲的报告说,12月3日的戒严不光是内乱罪,其本身也没有道理。审判庭仔细审查了尹锡悦所谓的国家紧急状态原因。20日有消息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部(池圭莲部长法官)在判决书中详细说明了紧急戒严的实体和程序问题。尹锡悦辩称,因为大韩民国在野党的连续弹劾、预算削减还有选举舞弊嫌疑,国家处于“战时状态”,所以他宣布了紧急戒严。审判庭认为,当时并没有出现那种局面,“无需动员兵力”。池圭莲部长法官说明,当时只有一个检察官和广播通信委员长正在接受弹劾审判,“无法认为国家行政和司法功能受到了显著影响”。审判庭还拒绝了民主党议员单方面通过法案导致危机的说法,理由是尹锡悦否决了这些法案或保留了公布权。关于预算削减的问题,审判庭认为,在国会预算案还没有完成审议的情况下,“只是因为预算决算委员会做了决定就断言危机发生是不妥当的”。此外,对于选举舞弊嫌疑的说法,审判庭表示最高法院已经澄清了这个问题,“不能用戒严来解决这个问题”。审判庭还引用了宪法法院在弹劾案决定书中提出的法理:所谓“相当于战时状态的紧急事态”是指国家或宪法秩序面临危险,常规手段无法应对的情况。池圭莲部长法官强调:“尹锡悦和金容贤所说的国益受损和国政瘫痪应该通过政治和制度手段解决,而不是通过动员军队来解决。”另外还有一个事情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部还认定12月3日的戒严没有满足程序要求。比如违反了向国会通报程序、国务委员副署等宪法和戒严法规定的条款。审判庭还特别指出:“尹锡悦声称在宣布戒严前已经召集国务委员开了实质性的国务会议”,“这一说法并不被接受”,因为只有部分国务委员被联系了,“他们也不知道要开什么会”,“也没有机会发表意见”,“没有就戒严内容进行说明”。审判庭认为:“宣布戒严的形式是否具备实体要件与刑法上是否成立内乱罪是两回事。”“尊重总统关于紧急状态判断的权利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一个人在宣布戒严后实施了扰乱国家宪法的行为就构成内乱罪。“如果一个人意图行使非戒严下可行使的权限并以实力实施特别措施来阻止国会的正常运作或瘫痪其功能并动员军队去执行这类措施”,就会符合内乱罪的构成要件。 最后还要说明一点:虽然宣布紧急戒严是一个政治行为,但并不排除司法审查的可能性。如果总统实施了扰乱国家宪法目的的行为,“那么法院也有权利审查这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1名检察官和广播通信委员长正在接受弹劾审判;12·3紧急戒严违反了向国会通报程序、国务委员副署等宪法和戒严法规定的条款;尹锡悦被指控是内乱头目;池圭莲审判部长官给尹锡悦判了无期徒刑;宪法法院提出的法理;司法审查对象不限于高度政治行为;这次判决还被称为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5部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