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那地方,有个叫同古镇的,给咱做了个好榜样。那天,镇里的平安法治办,拉着司法所和同古村的人一块,给果场干活的村民黄某,拿回来1万元的赔偿款。事情是黄某在黎某的果场干活时,不小心把手给摔骨折了。之前两个人为了医疗费用和误工赔偿的事,吵了好几天都没个结果。镇综治中心和司法所听说后,立马跑去帮忙调解。 工作人员先是核实了受伤的经过、医疗费票据还有诊断证明这些证据。然后又搬出《民法典》里关于劳务关系和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跟黄某和黎某讲清楚谁该负责,谁又有什么注意义务。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有时候在背后悄悄给黄某和黎某做工作(背靠背沟通),有时候又把他们叫到一起面对面谈(面对面协商)。大家都觉得这事儿不能僵着,得讲法律、讲情理,还得讲点乡里乡亲的和气。 最后大家在一块儿商量妥当了,果场的老板黎某当场就给了黄某1万块钱。黄某拿到钱后特别满意。这事儿办得漂亮,也是同古镇在学浙江那边“枫桥经验”,专门跑到基层去解决问题的一个例子。往后,同古镇还打算多去村里排查矛盾,再给大伙儿多普及一下用工安全和法律知识,把矛盾都消灭在苗头里,好让咱们的村子变得更平安更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