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债券市场服务模式 半年落地多项全国首创金融工具

问题——科技创新需要“长钱”“耐心钱”,债券融资仍有堵点。

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周期长、现金流不确定性高,对期限更长、成本更稳的融资需求突出;但部分科技型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受信用资质、信息披露能力、市场认可度等因素影响,在债券市场融资面临“能不能发、发得起、发得久”的现实难题。

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出后,如何让政策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融资增量,成为地方落实的关键考题。

原因——政策有效落地,关键在于“找得到主体、补得上信用、形成可持续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在实践中把握三点:其一,精准匹配供需。

通过政策宣讲、媒体渠道持续释放信号,并与财政、科技、工信等部门协同,建立发债企业储备库,开展“首债培植”专项行动,围绕潜在发债主体开展“一对一”辅导,解决企业对规则、流程、评级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认知与能力短板。

其二,强化信用增进。

针对民营科技企业“信用不足、增信困难”的痛点,推动用好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政策安排,引导专业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产品,以市场化方式分担风险、增厚信用,提升发行可行性与投资者接受度。

其三,完善激励约束。

将承销、投资等量化指标以及机制建设、金融创新等定性指标,纳入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在项目筛选、承销定价、投资配置和投后管理等环节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避免“一阵风”式推进。

影响——规模扩容与结构优化并进,服务科技创新的市场功能更趋完善。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山东推动34家企业和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科技创新债券649.3亿元,主体类型实现全覆盖,企业发行家数和发行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

更值得关注的是结构变化:民营企业持续发力,2025年推动7家民营企业发行154.3亿元,占全部企业发行总额的26.6%,并为部分民企发行配套创设风险缓释凭证,缓解“民企债”信用约束。

与此同时,创新实践实现突破,山东落地全国首单农商行科技创新债券、全国首单面向民营企业的5年期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全国首单上海清算所托管科创债柜台质押业务等,显示出在产品创新、基础设施应用与交易便利化方面的探索,为提高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效率与可得性提供了可复制经验。

对策——以“政策工具+市场机制+部门协同”提升政策穿透力。

面向下一阶段,推进债券市场“科技板”高质量发展,需要在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扩大优质主体供给。

依托企业储备库与“首债培植”,加强对专精特新、产业链关键环节、科创平台企业及股权投资机构等主体的分层分类辅导,提升披露质量与合规水平,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发行一批”的滚动机制。

二是提升增信服务的精准性与可持续性。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推动央地联动的增信机制更贴近企业实际,鼓励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与担保、保险、产业基金等多元方式协同发力,降低民营企业融资的“制度性成本”和“市场性溢价”。

三是完善融资环境与投资生态。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考核与资源配置,提升对中长期科创债的定价与投资能力;推动柜台质押等业务落地扩面,增强债券流动性与融资便利度,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参与,形成良性循环。

前景——新工具落地将为科创融资再添“稳定器”,地方实践有望进一步扩面增效。

按照相关部署,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已设立并提供再贷款额度支持。

政策工具合并管理有助于统筹资源、提升效率,增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覆盖面与精准性。

对山东而言,下一步在继续深挖市场主体债券融资潜能的同时,更需要把握“长期资金供给”这一核心,推动更多5年期、10年期等中长期品种发行,提升与科技创新周期的匹配度;并在风险识别、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夯实基础,推动“融资可得”向“融资可持续”升级。

债券市场"科技板"的推出和完善,体现了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新理念。

山东在半年时间内取得的成绩,充分说明通过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工具创新的有机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

当前,随着科技创新与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的升级,以及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的创新实践,债券市场"科技板"正在成为连接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源的重要桥梁。

未来,进一步完善政策框架、扩大覆盖范围、降低融资成本,将持续为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助力我国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的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