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的时候千万不要想着瞒着什么,就像这个案子里的w 先生那样

你听说了吗,有个姓W的先生,在2021年12月的时候就因为不舒服住过院,当时医生已经检查出他有个肾上腺腺瘤。结果到了2022年1月,业务员介绍他买保险,他都没把这事告诉人家,还直接勾选了“无异常”。这下好了,到了2023年2月,他因为头晕、胸闷又去看病,确诊是那个肿瘤。他就去找保险公司要赔偿,结果人家一查病历才发现他早就知道这病。 保险公司马上就觉得不对劲,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要是故意隐瞒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没把情况说清楚,足够影响到保险公司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费的话,他们是有权把合同给解除的。而且,对于W先生这种故意不老实的行为,保险公司不但不赔一分钱,连保费都不退了。 不过这事儿还没完呢。我想提醒大家一下啊,买保险的时候千万不要想着瞒着什么,就像这个案子里的W先生那样。你把健康状况填得再仔细也不为过,毕竟这是咱们自己的义务。同时,业务员也得给咱们把产品内容和责任说得明明白白的。不管是咱们还是他们,都得遵守最大诚信原则。 对了,这个案例是和谐健康陕西分公司整理出来的,就是为了给咱们提个醒:健康告知是个“双向义务”,不光是咱们得说实话,公司那边也得把情况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