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需求持续上升,养老机构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多;同时,服务水平差异较大、管理不够规范、安全隐患、个别侵害老年人权益事件等问题仍时有出现。社会各方对“如何识别可靠机构、如何形成可对比的服务标准、如何把风险前置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陕西省对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进行修订,旨用统一、可操作的评价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一是问题导向更加明确。新修订办法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依法登记备案、为老年人提供全日制集中住宿与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10张以上的机构。评定等级分为一至五星,按综合评分从高到低排列,并设置对应分值门槛:五星不低于90分、四星不低于78分、三星不低于57分、二星不低于45分、一星不低于36分。将“星级”与量化评分直接对应,有助于减少主观判断带来的偏差,增强评价可比性,也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选择提供统一尺度。 二是修订原因在于补齐制度短板、堵住风险缺口。养老服务周期长、专业性强,服务对象普遍存在身体机能下降、认知能力减退等情况。一旦机构管理松散、护理人员不专业或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容易引发事故和纠纷。此前部分地区也出现以“养老服务”“养老项目”“老年公寓、产品、保健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暴露出准入把关、信用约束和事后监管的薄弱环节。此次办法将参评条件和否决情形写得更细、更严格:参评机构除需登记备案、持续运营一年以上外,还要在党建、开门办院、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持证比例等达到要求;对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被责令停业整顿的,以及存在欺老虐老行为、严重失信并被联合惩戒或列入对应的名单的,明确“不予评定”。此安排反映了“先守住安全底线,再谈星级评价”“先看信用记录,再做等级认定”的思路。 三是影响层面将推动行业向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迈进。星级评定既是对机构综合能力的“体检表”,也是面向公众的“信用名片”。办法明确星级有效期三年,证书与牌匾需标明具体有效期限;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可申请重新评定,逾期未申请的原星级自动失效,并要求机构在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交回牌匾和证书。此举有助于避免“终身星级”带来的质量松动,促使机构持续改进服务。同时,允许前一次评定满一年后申请升级,为机构提供“向上提升”的通道,形成“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激励机制。 四是对策上强调监管闭环与公信力保障。办法提出,民政部门应将星级评定纳入日常监管,对评定组织、评定人员、回避制度、程序执行、纪律要求等进行审查监督,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确保评定结果经得起检验。更关键的是,在星级有效期内,组织评定专家每年按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抽查复审,对不符合原星级指标的作出取消相应评定结果的决定;被降低星级的机构一年内不得申请晋升,被取消星级的两年内不得再申请评定。通过“年度复审+惩戒期限”的组合安排,形成从评定、使用到退出的闭环,减少“一评了之”的监管空白。 五是前景判断:制度见效关键在执行质量与配套完善。下一步,星级评定的实际效果取决于指标体系是否科学、评审过程是否规范、复审抽查是否覆盖到位。建议推进过程中同步强化三上工作:其一,持续完善护理人员培训与持证管理,提升一线服务能力,把“指标达标”转化为“服务过硬”;其二,推动财务管理和收费信息公开透明,防范以养老名义衍生的资金风险;其三,强化跨部门协同和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卫生、医疗护理等监管形成合力,让守法守信者更便利、违规失信者受约束。随着制度持续运行,星级将更能反映真实质量差异,社会选择成本有望降低,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也将随之提升。
养老服务关系千家万户。陕西省民政厅修订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完善质量评价体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的现实需要。通过三年有效期的动态管理、常态化复审抽查、严格的失信惩戒等制度安排,将继续推动全省养老服务向更规范、更专业、更注重服务体验的方向发展,帮助老年人获得更优质、更安心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