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不认罪致其死不认罪且死有余辜

雷公,也就是雷武泽,他的儿子川川在1998年4月出生,2001年10月被人拐走。历经艰难,直到2023年6月,川川才被寻回。随着川川回家,涉案的人贩子王浩文也浮出水面。雷武泽告诉记者,他翻阅了近百页的判决书,得知王浩文前罪加漏罪,一共拐卖了14个孩子,还是主犯和累犯。他说,在一审法庭上,因为王浩文拒不认罪,他情绪失控扇了对方一巴掌。在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明确提到了这个案子。法院查明,从2001年10月开始,王浩文就开始实施拐卖儿童犯罪。2006年11月17日,他因拐骗一名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他继续作案,直到2015年12月10日又因拐卖三名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服刑期间还有更多罪行被揭发出来。2024年5月,南充中院对这个案子进行了开庭审理。2024年6月一审判决王浩文死刑。他不服上诉后,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院维持原判。最终他被依法核准执行死刑。法院认为他的罪行极其严重且性质恶劣,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极大伤害。案件中还有王某琼和胡某雄参与拐卖,其中王某琼和胡某雄各参与拐卖了1人。王浩文化名王维,和同伙在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偷盗未满六周岁的幼儿共计11人并贩卖至广东非法获利19.9万元。由于他拒不认罪、无悔罪表现,所以被从重处罚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次案件的宣判也给了很多受害家庭一个交代。雷公还提到在一次人格权纠纷案中法院判决王浩文赔偿他和妻子交通费误工费一共4元。雷公表示王浩文死不认罪且死有余辜。 (注:原文中提到的“王某文”应是“王浩文”的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