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发生在2006年的案子翻出来看看,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了一起特大诈骗案,这次把周某这个骗子给送上了法庭。这个案子把受害人高某给害惨了,高某夫妇一共被骗走了三百多万元。周某靠装成拆迁办工作人员,给高某编造了一套谎话,说自己手里有安置房指标,还是内部资源,还搞了个假“李阿姨”出来当托儿。高某夫妇一开始还信以为真,就把这事儿当成秘密,不跟家里人说,好让自己觉得稳妥。 结果周某这一招用了好多年,一直在骗钱。他每次要钱都有说法,什么定金啦、打点关系费啦,而且还非得要现金交易,搞得公安局很难取证。到了2008年,他干脆找了个同伙一起演双簧,把“单位领导毛科长”和“李阿姨儿子”都扮出来了,给高某看个假的交房仪式,想让高某彻底安心。到了2015年,他怕高某联系不上他起疑心,就让别人冒充他的妹妹去安抚一下,说自己在外面培训呢。 既然已经骗了这么多钱了,周某就没打算收手。从2015年之后,他的胃口越来越大,“房价补差费”、“择房费”、“分房押金”、“维修基金”等等名目层出不穷。高某夫妇就这么一直被他吸血吸了十八年,总共付了三百多万块钱出去。 直到2024年,受害人实在等不住了,自己跑去相关部门一查才知道全是骗局。周某这时候还想拖一拖,说退款手续很复杂。等到2025年7月受害人报案了,周某这才被警察抓住了。 松江区人民检察院把这个案子查得很清楚:周某就是为了非法占有钱财才这么做的。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长期骗钱,数额特别巨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来判的话,这个罪妥妥的。 这个案子提醒大家得多长个心眼儿:特别是老年人在买房投资这些大事上千万别轻信那些“内部渠道”的鬼话;涉及到大额资金一定要办正规手续留凭证;跟家里人多商量商量别被骗子给隔开了;还有啊遇到可疑情况赶紧去官方核实一下。 只有大家都提高警惕、多沟通、别贪小便宜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