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习俗,但安全底线必须坚守。近期,湖北省多地公安机关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烟花爆竹违法案件,暴露出当前安全管理领域存的突出问题。 从查处情况看,违法行为呈现多环节、多形态特征。在运输环节,今年1月16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查获一起跨省非法运输案件,当事人王某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驾驶客车从湖南运输81件烟花爆竹。同月9日,郧西县查获李某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310箱,违法行为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在储存环节,黄陂区一副食店店主将经营场所变为非法储存窝点,藏匿烟花爆竹315件;十堰市茅箭区查获黎某某在仓库非法储存各类烟花爆竹1012箱,当事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顶格处罚。销售环节同样问题突出,武汉市武昌区警方通过视频巡查,查获一起利用车辆后备箱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更为严重的是,襄阳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捣毁一处非法生产窝点,查获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并生产大量烟花爆竹的团伙。 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根源在于利益驱动与侥幸心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需求旺盛,部分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无视安全规定和法律约束,采取隐蔽手段从事非法活动。有的认为偏远地区监管薄弱,有的以为小规模经营不会被发现,有的则抱着"别人都在做"的从众心态。这些认识误区反映出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烟花爆竹危险性认识不足。 此类违法行为危害不容小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非法运输、储存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副食店、仓库等人员密集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非法生产环节更是隐患重重,生产场所往往不符合安全标准,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产品质量无法保障,对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法律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设置了严密的惩戒体系。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物品及违法所得。未经许可经营的,罚款标准提高至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储存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查处案例看,执法部门坚持严格执法,对违法行为人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形成有力震慑。 当前,各地正在强化源头管控和全链条治理。公安机关加大路面巡查和视频监控力度,应急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多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压缩违法活动空间。同时,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公众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展望后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仍需持续发力。一上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要完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更重要的是培育安全文化,让遵守规定成为社会共识,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烟花爆竹寄托着民俗情感,但安全与法治同样不可缺少。从运输到储存、从销售到生产,每一次侥幸都可能酿成事故。守住不非法、不违规的底线,选择合规渠道、遵守燃放管理规定,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对城市安全与社会秩序的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