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执行难”,人民法院系统近两年来以交叉执行为抓手,对“骨头案”“钉子案”、信访集中案件、长期未结案件等重点领域开展攻坚。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在发布会上介绍,自2023年10月以来,全国法院通过交叉执行累计办理47.7万件,其中22.25万件难案积案实现实质推进或化解,执行到位金额1668.82亿元;同时强化纪律约束与队伍管理,交叉执行专项工作累计追责810人,释放严管厚爱、以责促干的强烈信号。
当前,除西藏部分地区外,全国各级法院交叉执行基本实现全覆盖。
问题在于,一些执行案件长期陷入“程序走完、结果落空”的困境:有的案件标的资产处置难、债务结构复杂,涉及多方利益;有的当事人分布多地,出现多重查封、轮候查封等情形,处置与分配协调成本高;还有个别案件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风险或迹象,“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不当干预现象可能导致执行受阻,影响司法公信与社会预期。
执行阶段是实现生效裁判的最后一公里,若长期无实质进展,既损害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易诱发信访、激化矛盾,进而影响市场交易安全和社会治理效能。
从原因看,“执行难”具有综合性: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手段更隐蔽,资产跨区域、跨主体、跨链条流转,查人找物难度加大;二是部分案件涉众性强、利益链条长,单一法院力量有限,需跨区域联动与专业处置;三是地方性因素和复杂利益关系可能形成阻力,使传统属地执行难以有效突破;四是执行工作对规范化、透明化要求不断提升,但少数人员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不到位,易出现拖延、敷衍等行为。
上述因素叠加,导致部分案件呈现“久拖不决、反复执行、矛盾累积”的典型特征。
交叉执行的作用,正在于以制度性安排打破壁垒、提升合力,推动执行从“单点作战”转向“系统攻坚”。
一方面,通过提级执行或指令异地法院执行,可以在必要时跳出原有环境,减少不当干预,促使案件快速进入实质处置轨道;另一方面,对系列关联案件或涉众型案件,采取指定一家法院集中管辖、统一执行的方式,有助于避免程序冲突,减少当事人诉累,提升清偿效率,并在统一分配中更好实现各方债权人公平受偿。
对于单一法院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大规模跨区域协调或涉及专业领域处置的案件,则可以由上级法院统筹,推动多家法院协同执行、集中攻坚,形成“信息共享、行动同步、资源整合”的执行合力。
在对策层面,交叉执行并非“简单换个法院办案”,而是以规范化审查和程序设计确保精准发力。
最高法介绍,当事人提出交叉执行申请后,法院将依据案件情况,按照必要性、便利性、规范性原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交叉执行决定,并选择提级、指令异地、集中管辖或协同执行等方式推进。
与此同步,执行队伍建设与监督问责同向发力,通过追责机制倒逼规范执行、廉洁执行,减少消极拖延空间,促使执行工作更透明、更高效。
交叉执行的根本目标,不在于“多一套程序”,而在于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破解积案难案,推动执行生态持续改善,形成用制度遏制干预、以协同提升效率、以问责压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从影响看,交叉执行不仅直接提升了案件兑现率和到位金额,更重要的是稳定了市场预期与社会预期。
执行到位意味着生效裁判真正落地,能够强化契约精神与守信意识,降低交易风险;疑难案件实质化解,有助于减少长期对抗与信访压力,推动矛盾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对不当干预与违规行为的追责问责,则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增强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及的信心。
随着交叉执行覆盖面扩大,执行资源配置将更趋均衡,跨区域处置能力与专业化水平也有望进一步提升。
展望下一步,最高法表示将继续推动更大力度的交叉执行,最大限度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定分止争、防范风险、调节利益、稳定预期的重要作用。
可以预期,交叉执行将与执行信息化建设、信用惩戒与财产处置机制完善等改革措施协同推进,推动“审执分离”在更大范围内走深走实,促进执行从运动式攻坚向常态化治理转变。
同时,随着经济活动跨区域特征增强,跨域协同、集中管辖、专业处置等机制将更显必要,未来执行工作更需坚持法定程序与严格规范并重,确保力度与温度统一、效率与公平兼顾。
交叉执行改革的推进,体现了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通过打破地域限制、破除利益干扰、整合执行资源,人民法院正在构建更加公正高效的执行体系。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更大力度的交叉执行,充分发挥执行工作定分止争、防范风险、调解利益、稳定预期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