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烈属权益的纠纷事件引发关注。秦家坳村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主任赵得发之子赵某带领部分社会人员,强行要求烈属秦老汉签署土地转让协议,期间出现损毁“光荣烈属”荣誉牌匾、以暴力相威胁等行为。事件折射出农村基层治理中仍需补齐的短板。 经调查,涉事土地为国家分配给烈属的口粮田。秦老汉长子秦雷三年前在执行边境缉毒任务中牺牲,被追授二等功。依据《烈士褒扬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规定,烈属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赵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涉及的规定。 事件也暴露出多上问题:一是个别基层干部法治意识薄弱,推进建设时存在“重进度、轻程序”的倾向;二是军人军属、烈属权益保障政策在基层落实不够到位,荣誉激励和保护机制未能起到应有作用;三是农村土地管理仍有监管空白,个别地方存在不规范用地现象。 ,退役军人秦锋及时介入,推动事态出现转机。其以冷静克制、依法维权的方式处理纠纷,为类似事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目前,县委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进驻调查,重点核查土地审批程序是否合规,并对涉事人员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 从长远看,此事具有警示意义:一上提示农村法治建设和基层权力监督机制仍需加强;另一方面也显示,随着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体系逐步完善,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中正发挥更积极作用。专家建议,以此为契机开展烈属权益保障专项排查,同时加强农村普法宣传与土地管理规范,从源头减少类似纠纷。
乡村振兴不是推倒重来,更不能用“进度”压过“程序”。凡是触碰耕地红线、侵害群众利益、损害英烈荣誉的行为,都应承担应有后果。把每一项建设都放在法治框架和群众监督下推进,让政策温度与法律刚性一并落到基层,才能真正夯实乡村善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