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三次修订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最近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专门给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需求提供了精准支持。从2001年开始试行,这次改版已经是二十多年来的第三次调整。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新行业、新情况不断出现,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也遇到了不少麻烦。特别是在平台经济领域,像外卖员和快递员这类劳动者跟平台之间的关系特别模糊,出了工伤或者拖欠工资这类纠纷,往往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法律条款来归类,导致维权变得非常困难。 建筑和服务行业里也有很多超龄的劳动者,他们的用工关系认定标准不统一,权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旧的案由体系没办法把这些新出现的社会关系都涵盖进去,这让法院裁判的统一性和给当事人的权利救济及时性都受到了影响。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原来的法律体系和经济社会转型都是推动因素。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给审判提了新要求;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行业发展快了,让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框架不太够用了。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改案由规定,就是为了让司法跟时代发展保持一致。现在增加了“用工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职业伤害保障纠纷”这三类案由,专门给平台从业者们维权找了条路。法律专家说,这样一来就能形成一套标准的裁判思路,把之前程序上的障碍给破解了。 对于那些超过退休年龄还在工作的人,也新增了“超龄劳动者用工纠纷”“劳务合同纠纷”这两个案由。这就不用像以前那样简单地按年龄一刀切,认定他们只能是劳务关系了。这次改动直接给超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和社会保障提供了清楚的法律依据。 这次修订采取的是“增加、删除、升级、降级”这种系统性的调整办法:有的地方要扩容,专门盯着社会热点领域;有的地方要优化结构,让逻辑更清楚;还有的地方要清理旧的不合时宜的内容。最重要的是还要跟民法典以及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衔接好。 这次调整不光是技术性的,还是司法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步。以后这个案由体系应该会越来越好:能根据新情况灵活调整;裁判标准会更细;大家打官司的时候能更清楚该怎么走。随着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这个体系还会持续完善下去。 这次改动特别关注那些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和超龄劳动者的权益问题。它用法治的方式解决了社会治理中的新问题,很好地体现了“法治为了人民”的价值导向。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的司法制度肯定会给促进公平正义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