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学习教育通知,明确提出"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这一表述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政绩观的核心内涵。
政绩观本质上反映的是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和权力观,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方向。
当前,一些地方仍然存在片面追求GDP增速、热衷于打造"形象工程"的现象,这些做法偏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加以纠正。
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检验政绩真伪的根本标尺。
为民造福的政绩不是写在报告里、摆在展板上的数字,而是群众能够摸得着、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变化。
学习教育明确要求"查摆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整改整治接受群众监督,检验成效接受群众评判",这一要求的深层含义在于把政绩的评判权交到群众手中。
工作干得好不好、实不实,最终要看群众的烦心事有没有得到解决,群众有没有真正获得实惠和满意。
这种以群众评价为导向的政绩观,体现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要求。
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是校准政绩观的关键。
当前正处于"十五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时期,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也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历史境界。
基础教育投入、生态环境治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民生工作,往往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但这些都是关乎群众长远利益的"潜绩"。
焦裕禄治沙治涝留下的"焦桐"至今造福一方,谷文昌治沙造林让"荒岛"变"绿洲",这些历史典范充分说明,真正的政绩是经得起时间检验的。
党员干部只有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在为群众谋福祉上,才能真正做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校准政绩观的民生坐标,最终要落实到真抓实干的具体行动中。
学习教育强调"坚持民生为大,为群众多办实事,让群众可感可及",这要求党员干部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深化认识。
针对群众办事需求,能否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民目标;针对青年群体发展需求,能否及时推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针对农村老人养老需求,能否把养老服务点建到群众家门口。
这些看似具体的小事,实际上都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检验政绩观是否端正的试金石。
此次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强调"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这一安排充分体现了反对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态度。
党员干部要在办实事、解民忧的过程中,深化对正确政绩观的理解和认识,让群众在新变化、新气象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政绩写在纸上不如落在地上,口碑来自民心更来自实效。
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标准,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既是开展学习教育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唯有始终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才能在新征程上不断积累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