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昌本来在屯门开饭馆,他店里有个常客叫陈森友,是张子强团伙的马仔。为了让手下吃得好,陈森友把何志昌给引荐给了张子强。对方提出只要帮忙做六天饭,就给他1500万港币作为酬劳。这笔钱对普通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何志昌一时鬼迷心窍就答应了。他每天准时送饭到养殖场,事后张子强也没食言把钱打了过来。 这个事件发生在1998年11月12日,广州的法庭里正在审张子强。这人早在1996年就因为从李嘉诚那儿勒索到10亿港币而臭名昭著。除了他自己,团伙里还有不少人。何志昌就是被这个利益链条给套住了。就在张子强准备在深圳搞恐怖袭击时,八百千克火药还没入关就被发现了,人也就跟着落网了。 随着张子强被判死刑,帮过忙的何志昌也被捎带上了。法院判他十年有期徒刑,钱也全部没收。入狱前他长叹一声:不义之财真是不能贪啊!违法的事迟早会被法律制裁。大家不一定都能亲自去打击犯罪,但一定要守住底线,千万不要去给坏人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