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延续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两年期实施 释放改善性需求稳定市场预期

1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延续,旨在进一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公告内容,政策适用范围覆盖在一年期限内完成换购的纳税人。

具体而言,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待遇。

退税额度与新旧住房价格关系直接挂钩:当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纳税人可获得全额退税;当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则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计算退税金额。

这一设计既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又兼顾了不同住房改善需求的差异化特点。

政策设置了明确的适用条件,以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首要条件是区域限制,即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必须位于同一城市范围内,这一规定有效防止了政策套利空间,确保优惠真正用于本地居民住房改善。

其次是身份关联要求,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必须是新购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直接相关性原则保障了政策受益对象的准确性。

这些条件的设定,体现了政策制定的严谨性和针对性。

从操作层面看,公告对退税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经审核后方可办理退税。

为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公告特别强调建立部门协同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税务部门。

对于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所需信息。

这一安排大幅简化了办事流程,减轻了纳税人的材料准备负担,也提高了政策落实的便利度。

政策延续的背景值得关注。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转型调整期,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成为政策着力点。

换购住房个税优惠政策自实施以来,对激活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存量房市场流通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次政策延续两年,释放出明确的政策连续性信号,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居民换购住房的信心。

同时,这也是财税政策服务民生、支持实体经济的具体体现,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从市场影响看,政策延续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

一方面,降低换购成本有助于激活改善性住房需求,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存量住房流通,有利于优化住房资源配置,提升住房市场活力。

对于有改善住房意愿的家庭而言,政策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税收支持,减轻了经济负担。

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政策有助于形成良性循环,推动市场企稳回升。

住房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此次三部门及时延续换购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既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又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在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前提下,通过精准施策降低居民住房消费负担,将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经济回升向好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