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3月10日。山西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的体育老师杨某,给班上的学生小郭,打了一拳。那个初三男生,就因为跟体育老师有点矛盾,结果被打到面部骨折。这个事件让人震惊不已。这个事儿不是电影情节,而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校园暴力事件。一个14岁的孩子,左上颌骨骨折,脸肿得跟馒头似的,疼得根本睡不着觉。但学校给孩子吃了颗止痛药之后,就没有然后了。一直等到第二天,孩子脸肿得更厉害了,学校才慢悠悠地带他去医院检查。家长远在千里之外,直到事发第二天中午才听说孩子被打的消息。这个民办学校每年学费差不多4万元,家长花钱就是想让孩子能安全上学、得到好的教育。但学校竟然没有第一时间把孩子送到正规医院看病,也没有及时通知家长这个情况。大家都知道孩子在学校被打成这样肯定是受不了的。事发后这个老师还是试用期就被开除了。这个学校给涉事老师一个处理结果很简单:试用期没了。但是很多人觉得这不就是在推卸责任吗?情绪不稳定的人怎么就通过面试站在讲台上了呢?学校的师德培训和背景调查是不是根本就没起作用?现在家长都在申请伤情鉴定,而且已经报警立案了。这个孩子正值中考冲刺期,身体和心理都遭受了很大的影响。医生说他骨头长不好还要增生呢。这影响到了孩子的健康和前途。这件事让大家热议不断。有人认为学生也有错才导致老师动手打他的情况出现。但是无论学生有没有过错,教师作为教育者不能动手打人啊!必须要用道理来说服和教育学生。教师的情绪管理和职业素养是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若连自己的情绪都控制不了怎么能去教学生呢?所以说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以身作则给孩子们做好榜样才对。 有了这次事情后学校负责人说会深刻反思处理结果也会让家长满意。但是家长要的不仅仅是赔偿金而已,他们想要一个公正的说法还有学校对管理失职的道歉和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保障措施。大家都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