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明确境内企业回购境外股份资金路径 便利合规操作提升跨境资金使用效率

在深化金融双向开放的背景下,我国跨境资本管理政策再迎重要调整。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境内企业回购境外股份的资金来源与操作流程作出系统性规范。

此次政策调整直指企业跨境资金使用痛点。

长期以来,境内企业境外股份回购需通过复杂的外汇审批程序,且资金渠道受限。

新规首次明确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境内外资金,其中境内资金使用需提交《境外上市登记表》及交易真实性证明等材料,经属地外汇分局审核后办理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特别强调"资金闭环管理"原则,要求未使用资金必须原路返回,体现了风险防控与便利化并重的监管思路。

分析人士指出,此举具有三重政策深意:其一,通过拓宽资金渠道降低企业跨境融资成本,当前全球资本市场波动加剧,部分中概股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新规有助于企业把握市场窗口实施回购;其二,完善与境外上市制度相衔接的外汇管理框架,2023年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新规实施后,配套资金政策需同步优化;其三,在稳外资背景下,通过规范回购行为增强国际投资者信心,截至11月末,中概股总市值约1.2万亿美元,回购机制完善将提升市场稳定性。

从操作层面看,新规设置了明确的时间窗口与材料清单。

企业需在拟回购前20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外汇管理部门将在系统中完成登记并出具凭证。

商业银行人士表示,登记凭证制度既保障了业务真实性审核,又通过电子化流程提高效率。

但需关注的是,政策要求资金"专款专用",若回购未实施或资金有结余,须在5个工作日内汇回,这对企业的资金规划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展望未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持续推进,跨境资金管理政策将呈现"放管结合"的演进趋势。

一方面,合格境内主体有望获得更多元化的境外资产配置渠道;另一方面,通过穿透式监管、资金闭环等机制,监管部门将构建更完善的跨境金融风险防火墙。

此次政策调整既可视为中概股支持政策的延续,也是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的重要探索。

这一政策创新体现了监管部门在推进金融改革开放中的积极探索。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加深、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下,进一步优化企业跨境资本流动管理制度,既是适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国家金融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更加透明、高效、便利的审批机制,既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资本市场竞争,又能确保外汇资金使用的真实合规,这正是在开放中防风险、在管理中促发展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