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新碳普惠交易机制:生态损害赔偿实现“减法”向“加法”转变

生态环保执法与损害修复如何有效衔接,一直是环境治理的重要课题。

上海市崇明区的这笔交易提供了一个创新答案。

事件源于一起环保违法案件。

2024年5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调研发现,上海赛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承建崇明某企业蒸汽系统改造项目时,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但处罚之后如何有效修复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成为新的课题。

传统的生态损害赔偿方式往往局限于罚款或直接修复工程。

而此次上海的创新做法,则是将碳普惠机制引入生态损害赔偿领域。

所谓碳普惠,是指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减碳行为进行量化并赋予价值,运用商业激励和市场交易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这一机制将减碳行为与经济价值挂钩,形成正向激励。

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的支持下,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创新采用"购买碳普惠减排量以开展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的方式,让违法企业履行赔偿义务。

最终,上海书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减排量出让方,上海赛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购买方,完成了300吨碳普惠减排量的交易。

这些减排量将专项用于在崇明区开展生态损害的替代性修复。

这种做法的意义在于实现了多重转化。

首先,它将环保执法的惩罚性措施转化为建设性的生态修复行动。

其次,通过市场交易机制,碳排放的"减法"直接转化为生态保护的"加法",让减碳成果具体落地为生态效益。

再次,社会资本的参与使得生态产品价值得以实现,形成了绿色发展的正循环。

市减污降碳管理运行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碳普惠减排量的用途多元,既可用于生态损害替代性修复,也可用于上海碳市场配额的履约清缴,还可应用于大型活动碳中和、自愿碳抵消等领域。

这说明碳普惠机制具有广泛的适用空间和灵活的应用方式。

崇明区生态环境局局长表示,此次交易让执法处罚与生态修复形成了责任闭环,走出了一条世界级生态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

下一步,崇明将继续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在生态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大型活动碳中和、自愿碳抵消等多个领域大胆尝试,为建设世界级生态岛注入绿色动能。

把市场化减排成果用于生态修复,是对“以法治为保障、以市场为工具、以效果为导向”的一次有益探索。

关键在于守住生态红线与制度底线,让每一吨减排量对应一份可核验的修复成效。

随着规则更清晰、路径更成熟,减碳的“减法”将更有可能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加法”,为生态文明建设积累可持续的制度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