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竹创新"审计式督查"机制 推动党内法规执行质效双提升

问题: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但在基层落实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留痕、轻实效”等现象:有的单位制度建设零散,执行随意;有的责任传导层层递减,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均衡;也有个别领域风险点多、监督手段偏传统,导致问题发现不够及时、整改不够彻底。如何让党内法规从文本走向实践,变成可检验、可追责、可改进的硬约束,是基层监督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从治理规律看,法规执行难往往难在“看不见、量不准、追不紧”。一些规定原则性较强,缺少可操作的评价标尺,容易出现执行尺度不一;一些环节缺乏数据化、清单化支撑,核查时只能凭经验判断,难以形成证据闭环;同时,监督力量分散、部门信息壁垒等问题也会削弱监督合力,导致发现问题不够精准、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影响:针对上述难点,大竹县以试点为契机,将审计的程序理念、证据规则和评价方法引入党内法规执行监督,推动监督方式由“点状提醒”向“系统体检”转变。当地打破单一部门“单兵作战”模式,采取“1+N”组团协作: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担任组长,组织、巡察、审计、财政等部门业务骨干共同参与,既便于协调,也实现专业互补。,配套制定领导干部执行党内法规审计工作办法(试行)及责任审计评价表,将责任链条具体化、指标体系清单化,通过五个环节联合推进——以“查”核对制度执行痕迹,以“访”了解日常运行情况,以“谈”压实关键岗位责任,以“测”用问卷和随机抽查校验真实度,以“评”形成结果运用意见。实践显示,数月内累计发现12个单位167个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12份,并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分类处置,审计式监督的震慑和纠偏作用逐步显现。 对策:更关键的是,监督成效要看“整改是否到位、机制是否管用”。在对县房屋征收补偿中心的跟踪检查中,审计式督查不仅推动问题清单逐项销号,还促使该单位新建完善制度10余项,并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位次提升,实现从“提醒纠偏”到“质效提升”的转变。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测评环节,当地通过现场发放测评问卷、随机抽查会议记录、个别访谈干部职工等方式,让数据说话、用材料佐证,把以往相对“软”的责任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比较、可追溯的“硬指标”。该做法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将压力更精准传导到责任末梢,也为发现共性问题、补齐制度短板提供依据。 前景:党内法规执行监督贵在常态、重在协同、成在闭环。下一步,审计式督查要从“发现问题”向“解决问题”深化:一是持续完善指标体系和评价规则,增强可比性与适配性,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审计评价与干部考核、巡察整改、作风建设贯通衔接,形成更有约束力的制度组合;三是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与监督联动,在财政资金、项目建设、行政执法、民生保障等风险集中领域开展靶向“体检”,提升监督穿透力和预警能力;四是坚持纠树并举,把查处、整改、治理、教育一体推进,推动从“治已病”向“防未病”延伸。

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把审计的专业方法、量化标准和证据逻辑引入执规监督,本质上是用更可核验的方式压实责任、校准行为、完善治理。大竹县的探索启示我们:只有让制度“看得见、算得清、追得责”,才能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到末端、形成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