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6年3月起征收5.9%反倾销税 为期五年保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

问题:随着我国对外贸易规模持续增长,农业领域进口与国内供给的衔接更加紧密。,商务部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进行贸易救济调查,认定其存倾销行为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如何在开放合作的同时维护公平竞争,成为此次终裁的核心议题。 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商务部于2024年9月9日对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启动反倾销调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倾销及幅度、是否损害国内产业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2025年8月12日发布初裁后,调查机关继续审查了利害关系方意见和补充证据。终裁结果显示,涉案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导致国内油菜籽产业遭受实质损害,且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业内人士指出,在全球农产品价格波动和供应链调整的背景下,不公平价格可能冲击国内种植收益、加工企业采购和产业投资,这正是贸易救济制度的重要应用场景。 影响:自2026年3月1日起,我国将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征收5.9%的反倾销税,实施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油菜籽(税则号12051090、12059090),主要用于生产菜籽油和菜籽粕。海关将按从价计征反倾销税,税额为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税价格则包括关税和反倾销税。政策实施后,市场预期将趋于稳定:一上有助于纠正不公平竞争,改善国内产业环境;另一方面将促使进口商更注重合规定价和长期合作,推动贸易回归以质量和效率为基础的竞争。短期内,企业可能需要通过多元化供应和优化库存来调整成本结构。 对策:终裁明确了保证金处理和追溯问题:2025年8月14日至12月13日期间提供的保证金将按终裁税率转为反倾销税,多退少不补;2025年1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的保证金将退还。临时措施实施前的进口不追溯征税。此外,符合条件的加拿大新出口商可申请复审,利害关系方也可征税期间申请期间复审。对终裁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主管部门表示,将提升调查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平衡产业安全与对外开放。 前景:反倾销措施旨在约束不公平竞争,而非限制正常贸易。随着国内油菜籽产业在稳产增效、品种改良和深加工上的提升,市场供需弹性有望增强。企业应建立涵盖采购、物流和合规风险的综合管理体系;地方和行业组织可通过信息共享和标准化建设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延伸。在规则明确的环境下,中加农产品贸易将更注重互利共赢,竞争将聚焦于效率、质量和服务。

此次反倾销措施的实施,说明了我国农产品贸易保护机制的成熟;面对复杂的全球贸易环境,精准施策是平衡产业安全和市场开放的关键。长远来看,提升国内农业竞争力需从品种改良、规模经营到精深加工全链条合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