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核查发现死亡后仍领待遇,依法启动追缴程序。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多则公告,通报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环节中,核查发现道外区部分参保人员死亡后仍存在领取待遇情形,涉及人员共1014人。
公告同步列明相关人员信息及退回明细,多领取金额从几十元到数千元不等,个别案例多领周期跨度较长。
针对《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无法送达、无法联系或不配合返还等情况,经办机构依法公告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并明确自公告发布满30日视为送达,逾期将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原因——信息共享不畅与家庭申报滞后交织,暴露经办治理短板。
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运行机制看,待遇发放依赖参保人身份状态持续有效。
死亡信息若未能及时、准确回流至社保经办系统,或家属未按规定办理停发、注销等手续,便可能造成“应停未停”。
同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群体分布广、人员流动性强,部分人员长期不在户籍地居住,导致文书送达、核实联系成本上升。
个别案件多领跨度较长,也提示在跨部门数据共享、待遇领取资格核验、异常预警处置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压实责任、补齐制度与技术链条。
影响——损害基金安全与制度公信,需在依法治理中兼顾便民与精准。
社会保险基金是群众养老保障的重要支撑,任何不当领取都会挤占公共资源,影响制度公平。
此次集中公告,体现经办机构以法治方式维护基金安全的态度,有助于形成对违规领取的震慑效应。
与此同时,多数案例金额不高、部分仅多领一个月,也反映不少问题可能源于信息滞后或程序未及时办理,并非均属主观恶意。
如何在严格追缴的同时强化服务提醒、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群众“跑腿”和误操作,是提升制度运行质量的关键。
对策——完善“事前预防+事中核验+事后追缴”闭环,推动共治共管。
一是健全死亡信息快速核验与共享机制。
推动社保经办与公安、人社、民政、卫健等部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强数据比对,缩短“死亡登记—待遇停发”的时间差。
二是强化待遇领取资格常态化核验。
对长期未进行资格确认、异地居住、领取周期异常等情况建立风险画像和预警处置流程,做到早发现、早停发、早纠偏。
三是优化退回办理与告知服务。
公告明确需携带死亡证明并按要求办理退回,建议同步强化街道、社区(村镇)窗口协同与电话、短信等多渠道提醒,降低家属办理成本。
四是依法依规用好救济与执行程序。
对确属拒不履行且不依法救济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与基金安全;对确有困难的家庭,可在规则框架内做好政策解释与分段办理指引,避免矛盾激化。
前景——以数字化治理提升经办效能,守好群众“养老钱”。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社保经办量持续增长,基金安全与经办精细化管理面临更高要求。
下一步,关键在于用制度与技术共同提升治理能力:一方面通过更高质量的数据共享与智能风控减少“应停未停”;另一方面通过更便捷的基层服务与清晰的政策指引,促使家属及时申报、规范办理。
公开通报与依法追缴只是治理链条的一环,更重要的是将问题处置转化为制度改进与服务提升的契机,推动社保经办从“事后纠错”向“源头防控”转变。
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安排。
确保基金安全、防止待遇冒领既是对制度本身的保护,也是对全体参保人权益的维护。
哈尔滨市此次对多领养老金情况的集中清理,体现了社保管理部门对基金安全的重视。
随着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管理机制的逐步完善,类似问题的发生将进一步减少,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也将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