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布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地区 山东两地获评彰显法治建设成效

法治建设进入深水区,普法工作面临新挑战;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催生新业态、新场景,群众对法治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另一方面,一些地区的普法方式仍停留单向灌输,法治宣传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的衔接不够紧密,普法效果难以持久。如何把"学法"转化为"守法",把"宣传"转化为"习惯",成为基层治理的关键课题。 为破解此难题,司法部部署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创建活动,并发布了首批命名名单。创建活动建立了清晰规范的程序,从自愿申报、省级初审到专家评审、社会调查和公示,确保客观公正与透明公开。更重要的是,活动明确提出"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发出鲜明信号:普法不看材料堆砌,而看群众获得感、社会治理效能和法治实践成果。每批创建周期为3年,这样的设计避免了"一阵风"式的运动,推动基层形成可持续的法治生态。 首批50个地区入选,覆盖东中西部、不同层级和类型,既肯定了前期探索,也为各地提供了可对标、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山东的济南市历下区和潍坊市青州市入选,具有代表意义。作为人口和要素集聚区,这些地区治理议题多、矛盾类型复杂,对法治化解纷争、规范执法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示范命名将吸引资源、人才、机制等要素向基层治理一线汇聚,推动普法从"活动式"向"机制化"转变。同时,示范创建强化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公平正义"的社会倡导,在营商环境优化、社会信用建设、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诸上形成叠加效应。 推进守法普法示范创建的关键,于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治理链条和生活场景,避免"普法与治理两张皮"。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秩序等群众关心的高频领域,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可及性,让规则可感知、可理解、可遵循。二是强化实践导向,把普法同依法决策、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公共法律服务贯通起来,在办理具体事务中实现"以案释法、以事明理",让群众在体验中形成法治信任。三是坚持基层减负,完善评价机制,更多采用第三方调查、群众满意度、纠纷化解质效等客观指标,减少形式化台账。四是加强协同共治,推动普法与行业治理、社区治理、校园教育、企业合规建设联动,形成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 面向未来,示范创建将成为各地提升法治软实力的重要抓手。随着创建周期滚动推进,更多地区有望在制度供给、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等上形成可推广经验,推动普法从"知识传播"走向"行为养成"。对入选地区而言,命名既是荣誉也是责任,需要在巩固提升上下功夫,持续把普法融入治理、融入服务、融入生活,更提升社会运行的规则化、秩序化水平。

首批守法普法示范市县的诞生,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创新实践。当法治信仰从文本走向生活,从理念化为习惯,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份荣誉名单,更是14亿中国人共同书写的法治文明进步。这项工作的深远意义,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持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