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启动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渔制度。此战略性举措覆盖范围广、时间跨度长,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实践。日前,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治礼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介绍,五年来禁渔工作已取得阶段性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成为禁渔最直观的成果。作为长江中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长江江豚被视为长江生态健康的重要指标。2025年专项调查数据显示,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已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增加177头,扭转了多年来种群数量持续下降的局面。这一转变来之不易,标志着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另外,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成功,自然种群重建迈出关键步伐。2021年至2025年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比禁渔前增加43种,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得到明显提高,长江逐步重现生机活力。 禁渔秩序的维护是生态保护的重要保障。五年来,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执法行动,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有效斩断非法"捕运销"地下产业链。执法部门广泛应用高科技智能化手段,执法监管效能大幅提升,涉渔违法行为呈现下降趋势,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沿江各地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沿江群众"守江护江"的理念更加牢固,共抓大保护的社会氛围不断形成。 退捕渔民的安置保障是禁渔政策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农业农村部对23.1万退捕渔民进行了建档立卡、分类施策。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落实了养老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基本实现了转产就业,退捕渔民收入总体保持稳定。对突发困难的退捕渔民,通过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识别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措施,及时落实精准帮扶,保障基本生活。这诸多政策措施确保了禁渔工作的平稳推进。 需要看到的是,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是一个长期缓慢的过程。张治礼坦言,保护工作仍面临诸多困难,禁渔执法监管还存在短板弱项,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还需持续发力。下一步,主管部门将锚定十年禁渔目标不动摇,持续完善长效机制,强化联合执法监管,提升保护修复能力,落实安置保障政策,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
长江禁渔成效不仅体现在江豚数量回升、鱼类种类增加等生态改善上,也反映在执法效能提升和民生保障等治理进步上。生态修复需要长期坚持,只有持续推进禁渔工作,才能让长江真正成为生物多样性的绿色走廊,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