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报告披露:去年起诉原省部级干部44人,职务犯罪起诉人数同比增逾两成,反腐败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

问题:腐败存量仍未彻底清除,增量也时有发生,且手法更隐蔽、更复杂;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职务犯罪案件仍处高位:检察机关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5万人,提起公诉2.9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0.8%和20.5%。其中,对吴英杰、唐仁健等44名原省部级干部依法提起公诉,传递出反腐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信号。同时,权力寻租方式出现“翻新”,如预期收益安排、约定代持、虚增交易环节等更具伪装性的新型、隐性腐败增多,对法治供给和司法精准打击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效能不断显现,监委与检察机关证据、程序衔接上更顺畅,案件移送和审查起诉效率提升,带动起诉数量上升。另一上,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仍是腐败易发多发区域,金融、国企、能源等领域权力集中、链条长、交易复杂,容易滋生利益勾连与“围猎”。此外,群众身边“微腐败”直接影响民生感受,在乡村振兴、养老服务、殡葬等领域,项目资金多、监管环节多,加之基层权力运行不够透明,风险点随之增多。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协同整治重点领域腐败,起诉对应的职务犯罪9174人;针对群众关切领域起诉7609人,治理触角深入延伸到民生末端。 影响:持续加大惩治力度,有助于维护法治权威和公共权力公信力,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对重点领域腐败的集中整治,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守住能源资源安全底线。对群众身边腐败的严惩,有助于推动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减轻基层负担,增强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对新型、隐性腐败依法打击,则明确释放对“穿马甲”“搞变通”零容忍的态度。报告显示,检察机关对相关新型、隐性腐败起诉832人,体现对腐败形态变化的及时应对。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3292人,同比上升7.3%,治理重点正从“查受贿”进一步延伸到“断链条”。 对策:从报告披露的举措看,下一步反腐治理将更强调系统推进、协同发力。其一,持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推动证据标准更加统一,提升办案质效,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其二,围绕金融、国企、能源等关键领域,推动行业治理与案件办理同步推进,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环节的制度约束,压缩寻租空间。其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推动惠民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流程可追溯、责任可倒查。其四,针对“预期收益”“代持”等隐性腐败特征,强化穿透式审查和专业化办案能力,推动行贿受贿同查同治常态化,形成对“围猎者”和“被围猎者”的双向震慑。其五,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提升跨境追赃追逃法治化水平。报告显示,检察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劝返、遣返、引渡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7人,并对12名逃匿或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体现“人要追、钱也要追”的明确导向。 前景:随着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腐败治理将更加注重从个案惩处向系统治理拓展,从“治标”向“治本”延伸。可以预期,检察机关将在依法履职框架内,更加注重以法治方式推进标本兼治:既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也通过更精准的司法政策推动形成崇廉拒腐的制度环境;既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也持续向基层末端发力,让治理成果更公平地惠及群众。

反腐败是一场持久战,必须持续推进、常抓不懈;检察机关年度数据既反映了反腐成效,也说明了党和国家对腐败“零容忍”的坚定态度。面向新时代新征程,只有坚持法治思维和系统治理,才能不断压缩腐败滋生空间,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