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明家犯罪集团11名罪犯死刑 涉诈涉赌资金超百亿元

近年来,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呈现组织化、产业化、链条化特征。一些犯罪团伙盘踞境外,利用"园区"模式招募人员、聚拢资金,形成诈骗引流、赌博洗钱、暴力控制相互支撑的黑色产业链。明家犯罪集团案的依法审结与执行,正是对这类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的集中回应。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2015年以来,以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成员为首的明家犯罪集团在缅甸果敢老街及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招揽"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犯罪活动,涉诈、涉赌资金达100余亿元。该集团还与以巫鸿明等人为首的电诈团伙相互勾连,通过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乃至故意杀人等手段控制涉诈人员,造成14名中国公民死亡、多名受害者受伤。 利益驱动与跨境治理的复杂性催生了这类"园区化"犯罪生态。电诈赌诈特点是隐蔽性强、获利快、分工细,犯罪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和组织架构降低作案成本、扩大侵害范围。同时,境外部分地区社会治安治理薄弱、灰色势力盘踞,为犯罪团伙提供滋生土壤。资金供给、武装庇护与暴力控制相互配套,使诈骗、赌博与人身侵害形成闭环。受害群体覆盖面广、资金流转复杂,也使案件侦办、取证、追赃挽损面临更高难度。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依法核准11人死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并执行死刑。依法核准并执行死刑,说明了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有助于震慑跨境犯罪分子,彰显法治的权威与公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与社会稳定。 打击跨境电诈赌诈不能止于个案惩处,需要系统推进综合治理。一是持续保持对跨境电诈、网络赌博及其衍生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组织者、骨干分子及提供武装庇护、资金支持、技术服务的人员。二是强化资金治理,紧盯涉诈涉赌资金流、虚拟资产与跨境洗钱通道,加强止付、冻结、追赃挽损。三是加强人员防控和反制招募,完善预警劝阻、出境风险提示与社会宣传,推动企业平台、通信网络、支付机构协同治理。四是深化跨境执法司法合作,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打击与证据协作,压缩犯罪团伙在境外的生存空间。 随着国内对电诈赌诈"打防管控治"体系完善,技术反制手段不断升级,跨部门协同与跨区域合力持续增强,犯罪团伙的活动空间将继续被压缩。但犯罪手法仍可能向更隐蔽的通信工具、更复杂的资金路径、更分散的组织形态演化。面向未来,需要以依法严惩为牵引,以制度完善为支撑,以社会共治为基础,持续提升对跨境电诈赌诈及其暴力犯罪的综合治理能力,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成"的治理格局。

明家犯罪集团的覆灭是我国法治建设中的标志性案例。它既表明了司法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立场,也揭示了新形势下打击跨国犯罪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全球化背景下,唯有坚持法治思维、强化系统治理,才能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线。此案判决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告慰,更是对一切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