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人口老龄化加速带来养老服务需求扩张,而供给侧仍面临结构性矛盾。
一方面,城市社区嵌入式养老、医养结合等服务形态需求旺盛,但受制于土地获取成本高、选址难、审批环节多等因素,项目落地周期偏长;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存在闲置空间、低效用地和零散地块未被有效利用,养老设施“缺口”与“沉睡资源”并存。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总人口的22%,养老服务供需适配与质量提升成为民生保障的关键课题。
原因:养老服务兼具公益属性与可持续经营要求,普遍存在投入大、回收慢、现金流前期紧张等特点。
对非营利性机构而言,土地成本直接影响服务可及性与收费水平;对营利性项目而言,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用地取得方式单一,容易抬高资金门槛,影响社会资本进入。
同时,现有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与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在空间统筹上仍有待加强,规划与供地、建设与运营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导致“能建的地不合适、合适的地不好建”。
在农村地区,养老设施建设既要避免占用耕地,又要兼顾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制度路径和操作规则需要进一步清晰。
影响:三部门联合推出的18条举措,指向“降成本、促供给、强监管”三重目标,预计将从源头改善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要素约束。
对市场主体而言,更灵活的用地方式和缴款安排有助于缓解前期资金压力,降低综合成本,提升项目可行性;对基层治理而言,把养老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并实行“一张图”管理,有利于将养老设施与社区建设、交通医疗等公共资源统筹布局,减少重复建设与低效配置;对老年群体而言,社区周边零星用地、存量空间的再利用有望加快形成“家门口”的服务网络,提高可及性与便利度。
更重要的是,政策将推动养老服务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便不便、可持续”转变,为提升民生保障韧性提供支撑。
对策:若干措施以“成本能降尽降、存量能用尽用、政策能落地实施”为主线,形成可操作的政策组合。
一是从规划端减少“单独占地”成本。
明确养老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一张图”管理,推广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的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通过复合功能配置提高空间效率,为社区嵌入式养老、医养结合等模式预留载体。
二是从供地端降低制度性成本。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强调“应保尽保”,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应并免除土地出让金,突出公益导向;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则推广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并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清,在不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底价,增强供地灵活性与可负担性。
三是以盘活存量破解“地从哪来”。
城镇地区支持利用老旧小区周边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改造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存量空间转型后5年内可按原用途使用且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简化规划调整流程、明确条件和材料清单,提升改造效率。
农村地区强调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并为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进入养老项目建设提供路径,在守住耕地红线的同时降低门槛。
四是以要素组合和金融服务增强供给后劲。
提出统筹存量土地、林草、水域等要素,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需求,并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升抵押登记效率,助力养老机构盘活资产、降低融资成本。
五是以全周期监管保障政策效果。
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动态监管,强调用途管制的刚性约束,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落实“谁提出、谁履责、谁监管”机制,推动自然资源、民政、卫健等部门协同监管,防止政策变形走样,确保红利直达基层。
前景:随着政策落地,养老服务供给的空间约束有望明显缓解,项目建设周期与综合成本可能进一步下降,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及多元康养业态将获得更稳定的要素支撑。
下一阶段关键在于地方配套细则的精细化:既要在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嵌入养老设施布局,也要在农村因地制宜探索集体建设用地规范利用的可复制模式;同时需强化运营质量与服务标准建设,推动“建得起、用得好、可持续”。
三部门提出将分层分类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健全跟踪机制,预计将进一步提升政策执行一致性,减少基层操作成本,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向更均衡、更高质量演进。
这次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文件,是对养老服务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对民生保障工作的主动担当。
通过从规划、供地、存量盘活等多个环节系统施策,政策既解决了养老机构面临的现实困难,也为养老服务产业的长远发展创造了制度条件。
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阶段,养老服务的供给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亿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这套政策措施的落实,将有助于推动养老服务从"基础兜底"向"提质增效、降负纾困"升级,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更加便利、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