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打着所谓“开盒”的旗号,非法收集、拼接并公开他人隐私,进而组织网民实施骚扰、谩骂、跟踪等网络暴力,逐步形成“数据获取—内容加工—传播扩散—线下侵扰”的链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赵某、成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显示,此类犯罪呈现跨境勾连、组织更隐蔽、传播更规模化等特点——不仅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也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原因: 一是利益驱动与“围观式动员”相互叠加。不法分子通过制造话题、吸引关注、提升群组活跃度来扩大影响,甚至以“悬赏”“收料”等方式诱导成员参与,推动信息扩散。二是跨境链条抬高治理成本。案件中两名人员与境外犯罪分子联络,访问已泄露的信息数据库并收买、非法获取数据,再借助境外隐蔽网络空间向境内回流传播,以此规避监管、增加取证难度。三是隐私数据泄露为犯罪提供“原料”。户籍、手机号、行踪轨迹、健康生理等敏感信息一旦被聚合利用,极易被加工成“定向攻击”内容,更放大伤害。四是部分平台外传播渠道存治理盲区,违法信息得以在短时间内聚集扩散,演变为网络暴力的“集体施压”。 影响: 案件查明,两名被告累计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900余组,在对应的频道发布非法文案600余组,频道成员达3万余人,文案总查看量1000万余次,并伴随大量评论互动;相关群组成员亦达数千人。规模化传播使受害者不仅长期承受网络攻击,还面临现实中的跟踪骚扰、电话短信轰炸等风险;不知情网民的线下行为也可能进一步放大危害外溢。案例表明,网络暴力的后果往往不止于“线上言语”,对被侵害人的生活、工作以及人身与财产安全造成持续、现实的冲击,甚至带来严重心理健康后果。本案中,两名被侵害人因此罹患抑郁症,提示对“开盒”类违法犯罪必须保持高压态势。 对策: 针对跨境勾连、电子数据取证难等特点,检察机关在侦查、治理与协同处置上形成合力。一上,强化引导取证,依托信息化调查与电子数据审查机制,对涉案频道、群组进行全量数据固定,系统梳理数据关联关系,客观认定非法文案数量、观看量、评论量及危害后果,为依法指控提供证据支撑。另一方面,深化协同履职,检察机关赴被侵害人所地调查取证,并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及境内网络社交媒体平台转递线索,推动及时封禁涉网络暴力账号,阻断继续扩散。同时,注重源头治理,联合多部门深挖关联犯罪线索,形成集群打击效应,进一步压缩黑灰产链条生存空间。 司法处理上,2024年8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2025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该案以明确的刑事追责传递出清晰信号:利用信息网络组织、传播违法犯罪信息并煽动他人实施网暴,并非“口水战”或“饭圈冲突”,而是依法应当追究的犯罪行为。 前景: 从治理趋势看,打击“开盒”与网络暴力需要更系统的综合治理框架:其一,提升跨平台、跨部门、跨地域协作效率,完善电子数据审查与证据标准建设,增强对隐蔽渠道犯罪的发现与穿透能力;其二,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全链条治理,压实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对泄露源头、倒卖渠道和聚合加工环节同步施策;其三,完善网络暴力快速处置机制与救济通道,推动平台在发现“定向曝光”“人肉检索”“煽动骚扰”等内容时更早介入、及时阻断;其四,加强法治宣传与网络文明建设,减少“围观式参与”带来的次生伤害,形成对网络暴力的社会共识与共同抵制。 可以预见,随着对跨境黑灰产的持续打击、对数据泄露源头的深入治理以及平台责任进一步压实,“开盒”式网暴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挤压。但也要警惕犯罪手段翻新、传播渠道迁移等风险,治理仍需持续推进。
此案审结既是对违法犯罪的依法惩处,也发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明确导向。在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隐私保护、言论自由与行为边界,仍需持续讨论与完善。司法机关将更优化办案机制、加强技术能力建设,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法治防线。(全文共128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