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集体林地在一些地区面临“山多地碎、户均偏小、经营分散”的现实约束。
邵东人均林地不足一亩,地块零散、难以形成规模,农户各自经营往往投入高、回报低,林地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稳定收益。
如何在不改变山林权属前提下,提高经营效率、稳定群众增收预期,成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道必答题。
问题在于“小而散”带来的低效率与弱收益。
一方面,零星地块难以实施统一抚育、病虫害防治和品牌化经营,林木质量提升慢;另一方面,木材、油茶、林下经济等产品在销售环节议价能力弱,抗市场波动能力不足,导致林业“看得见山、挣不到钱”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与此同时,林权确权登记、经营权流转、金融服务衔接不畅,也制约了资源要素向林业产业集聚。
邵东的探索聚焦“把资源组织起来”。
在牛马司镇祖华村等地,试点推行“分股不分山”模式:集体林地不作简单分割、不改变山林实体归属,通过收益权量化,将林地收益权折股到户;经营环节则引入企业统一经营、集中管护和市场化运作,农户凭收益权证享受按股分红。
当地林业部门表示,收益权证既是收益分配的凭据,也是推进产权明晰、权责对应的重要载体,有助于解决“谁来经营、收益怎么分、权益如何保”的关键问题。
从试点进展看,改革已进入“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阶段。
目前,邵东在牛马司镇、火厂坪镇等地发放855本收益权证,将66.67公顷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推动“资源变资产、农民变股东”。
随着林地资源整合,规模经营优势逐步释放:企业能够进行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抚育管护成本下降,经营周期与收益安排更可预期;农户则由“单打独斗”转向“按股受益”,获得相对稳定的分红来源,林地收益从“偶发性”向“持续性”转变。
这一改革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增收方式变化,更在于要素流动和产业结构调整。
一方面,林地经营权集中后,便于引入良种良法、标准化生产与品牌营销,推动油茶、林下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延链增值。
邵东已培育28家林业龙头企业,油茶和林下中药材年产值近20亿元,显示出由“资源型供给”向“产业化经营”升级的潜力。
另一方面,机制创新也增强了本土企业家投身林业的信心,经营主体更愿意在长期投入与收益之间建立稳定预期,从而带动就业与服务业配套发展。
改革推进同样离不开制度与政策的协同支撑。
邵东提出以“专班调度、部门联动”方式加快确权登记,推动林权权属更清晰、流转更顺畅、权益更可追溯。
在金融支持方面,相关部门推动“林权抵押贷”“油茶贷”等产品落地,以林权要素作为信用增级,缓解经营主体在抚育、改造、加工等环节的资金压力;财政部门投入奖补资金3000余万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业领域,形成“财政撬动、金融跟进、产业承接”的政策组合。
企业侧的反馈表明,规模化经营有助于降低养护成本、增强市场抗风险能力,这也从侧面验证了要素集聚的经济效应。
前景上看,“分股不分山”要真正走向全面铺开,还需在规范化和风险防控上持续加力。
其一,要完善收益分配规则与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分红计算、成本核算、收益兑现透明可查,稳定群众预期;其二,要健全合同管理与纠纷处置机制,明确企业经营边界、生态保护责任与退出安排,避免“只重收益、不顾生态”的短期行为;其三,要与森林资源管护、生态红线要求相衔接,在发展油茶、林下经济的同时守住生态底线,实现“绿色资产”保值增值。
其四,要推动加工、仓储、物流、品牌等环节同步提升,防止产业“有规模无市场、有产量无利润”。
邵东市的实践表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激活生产要素的关键抓手。
当林地收益权证从一纸文书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产性收入,当分散的资源聚合成产业发展的动能,乡村振兴便获得了内生动力。
这场发生在湘中大地的改革探索,不仅重塑着山林与人的关系,更昭示着通过制度创新释放生态红利的广阔前景,为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