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车灯关乎行车安全 专家解析不同场景灯光使用要点

问题——“越亮越安全”的误区带来隐患;夜间行车时,个别车辆远光灯长亮不切换,城市道路滥用强光灯具,或把“双闪”当作“万能提示灯”,不仅干扰其他驾驶人视线和判断,也会让自己在会车、超车、转弯等场景中面临更大风险。还有部分车主为追求“更亮、更白”的照明效果,私自加装增光器或改装灯具光源、色温,改变原车灯光配光和照射范围,容易形成眩目光斑,导致对向车辆短暂“失明”。 原因——认知不足与违规改装叠加。交管部门分析,灯光使用不规范主要有三上原因:一是部分驾驶人对灯光功能、使用场景和法规要求了解不够,简单认为“开得越亮就看得越清”;二是个别车辆存非法改装,造成光型散射、照射角度偏移,即便驾驶人没有主观故意,也可能客观上形成强眩目;三是在雨雾雪等复杂天气下,一些驾驶人经验不足,用灯不当反而掩盖车辆真实位置和速度信息,增加风险。 影响——眩目与误判是事故链条的“放大器”。强光直射会降低对向驾驶人对道路边界、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识别能力,容易引发急刹、偏移甚至对撞;跟车距离较近时滥用远光,还会通过后视镜造成前车驾驶人眩目,增加追尾概率。滥用“双闪”则会削弱其危险警示信号的辨识度,其他交通参与者难以及时区分“故障停车”与“正常行驶”,影响通行秩序和风险判断。 对策——依法治理与规范指引同步推进。交警部门表示,擅自加装增光器、改装灯光等属于非法改装,将依法严格查处,督促车辆恢复出厂标准,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针对常见场景,交管部门给出用灯提示: 一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核心用途是提示“车辆发生故障或处于特殊危险状态”。一般适用于: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需停车处置;在道路边临时停车且可能影响通行安全时;遭遇团雾、暴雨、强降雪等恶劣天气、能见度明显降低时;车辆牵引作业过程中,牵引车与被牵引车按规定开启以强化警示。交警提示,“双闪”不等同于“任意停车许可”,也不应替代转向灯、示宽灯等常规信号。 二是近光灯。近光灯用于照亮车前近距离路面并控制眩目,是夜间城市道路和会车场景基础灯光。在无中心隔离设施或无中心线道路夜间会车时,应在距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也应使用近光灯,避免强光干扰对方判断。对多数驾驶人来说,在该用近光的场景坚持使用近光,是减少冲突的直接做法。 三是远光灯。远光灯适用于无路灯或照明条件较差的道路,可扩大视野、提前发现风险点,但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边界。交警提醒,以下情况不应使用远光灯:在无中心隔离设施或无中心线道路会车时,距对向来车150米内;在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夜间照明不良或遇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条件下,后车与前车近距离同向行驶时;城区照明条件较好的路段一般不宜使用远光。夜间需要超车时,可按规范进行远近光交替提示,提醒前车注意后方来车。 四是示廓灯(示宽灯)。示廓灯主要用于清晨、傍晚等光线不足但尚未达到必须开启近光灯的时段,用于提示车辆外廓与宽度,提高可识别性。交警提示,示廓灯不能替代近光灯用于夜间照明,光线较暗时仍应及时开启近光灯。 五是雾灯。雾灯是低能见度条件下的重要安全配置。前雾灯侧重照明,后雾灯侧重警示,雾、雨、雪等天气能见度较低时可按规定开启前后雾灯,提高穿透和识别效果。需要强调的是,能见度正常时滥用后雾灯,会对后车造成强烈刺激,也不利于行车安全。 前景——以更高标准推动“看得清”与“别让人看不清”并重。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道路照明条件改善和车辆灯光技术升级,灯光治理将更强调标准化、精细化:一上,有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非法改装、违法用灯的执法整治与曝光教育,推动驾驶人形成规则意识;另一方面,车辆灯具出厂标准、检测监管与年检环节有望更强化,减少“光型跑偏”“亮度超标”等隐患。同时,驾驶培训与文明交通宣传将更突出“会用灯、用对灯”的情境化教育,让灯光真正成为夜间行车的安全保障,而不是风险来源。

车灯的正确使用看似只是细小的驾驶习惯,但也折射出交通文明水平。每位驾驶人养成规范用灯的习惯,都是在为道路安全增加一份保障。希望广大驾驶人在日常驾驶中强化灯光规范使用意识,把安全理念落实到每一次操作中,共同维护更有序、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