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关乎国家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和对外开放大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因此,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记者从全国政协委员谢文敏处了解到,她本次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的提案。此建议直指当前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中的区域性短板。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院布局已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自贸港等重点区域,但中部地区仍是空白。武汉地处长江经济带与"一带一路"交汇点,是内陆开放的重要枢纽。中欧班列从这里出发辐射欧亚40个国家,航空货运网络通达全球,战略地位不言而喻。 更为重要的是,武汉已获批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这座城市汇聚了82位院士、132所高校,在校大学生超过200万人,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7万家,研发投入强度达到4.17%。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前沿领域,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技术成果不断涌现。 创新活跃必然带来知识产权纠纷的增加。2017年设立的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作为中部首家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机构,累计审理案件已超过4万件。然而,作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其在人员配置、财物保障、机构规格诸上的局限性日益凸显,已难以适应科技自立自强对知识产权专门化审判的更高要求。 谢文敏在提案中提出四项具体建议。一是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委尽快启动设立程序,将武汉知识产权法院定位为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区域性专门法院,按中级人民法院规格设置,构筑覆盖中部、辐射全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地。 二是优化审级设置,理顺司法关系。明确武汉知识产权法院的上级法院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提级审理重大技术类案件实现裁判标准统一,同时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行业协会的协同配合。 三是明确管辖范围,全面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议将全省范围内涉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案件,以及武汉市辖区内特定标的额以上的知识产权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四是规范任免程序,建强专业队伍。建议武汉知识产权法院领导班子和审判人员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同时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录力度,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为技术类案件审理提供专业支撑。 业内专家认为,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不仅能填补中部地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空白,更将为长江经济带乃至全国的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这一举措有助于统一裁判标准,提升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创新信心。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发展的制度基础。设立武汉知识产权法院既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国家战略的关键布局。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需要更多这样的前瞻性制度设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该提案的实施效果也将为其他地区司法改革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