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人擅自走上快速路被撞身亡,事后,他的兄弟姐妹将肇事司机告到了奉贤区人民法院,索赔150 多万

把时间拨回到2024年8月,发生在上海奉贤区的这起事故,起因是智力残疾人梁某擅自走上快速路被撞身亡。事后,梁某的四个兄弟姐妹将肇事司机宋某、车主还有保险公司等被告告到了奉贤区人民法院,索赔150多万。法院经过审理给出了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结果:所有人都被判了无责。那么,这起案子到底有哪些细节值得推敲?这个判决究竟合不合理?我们就来还原一下案发的经过。 那天下午3点05分34秒,梁某突然从一条0.9米宽的绿化带缺口中窜了出来;仅仅2秒钟后,也就是3点05分36秒,他就和宋某驾驶的大客车撞在了一起。要知道当时的车速高达每小时80公里,正常人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作为受害者家属,梁某的兄弟姐妹认为梁某出事前穿得挺显眼,宋某肯定是没看见才酿成惨剧。他们还指责道旁的绿化带养护公司没管好绿化带,存在管理漏洞。被告方则反驳说,梁某是突然闯红灯的违规者,司机根本来不及避让;而且路边的护栏和警示牌都很完善,养护公司也没责任。 法院在仔细分析后发现,绿化带原本就没义务拦住人,只要稍微留点空隙让行人通过就行;就算有些破损也不违法。更何况养护公司也不可能预见到会有人钻空子横穿高速路。因此绿化带有瑕疵是事实,但这跟事故的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对于司机宋某是否有过错这个关键问题,法官也给出了清晰的解释。当时梁某半个身子藏在绿化丛里,宋某在对面行驶视线被树叶挡住根本没看到人;等到梁某突然蹿出来时已经晚了。以正常人的反应时间和距离来看,即使他反应再快也不可能避免这场悲剧。 主审法官陆叶青在审理此案时特意指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保护弱势群体要讲法律和责任划分。既然法院查明梁某平时和有智力障碍的哥哥一起生活,那他的家人就必须尽到监护责任。在高速路上这种限速80公里的危险地方独自乱跑是很危险的行为。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奉贤区人民法院最终做出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无责赔付范围内承担责任;车主承担相应的律师费;其余原告的诉讼请求全被驳回了。一审结束后双方都服判息诉了。 这件案子还带出了三个需要特别注意的人:张永群、孙小婷还有撰写稿件的王雅雯和梅杨。对于这个结果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