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三地入选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创新举措推动资源高效利用

在自然资源约束趋紧的背景下,如何破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提升利用效率成为各地发展的重要课题。

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应运而生,旨在通过制度创新挖掘存量资源潜力。

福建省三地的实践成果,为这一战略提供了生动注脚。

问题与挑战 随着城镇化与工业化加速,部分地区面临土地开发强度高、低效用地占比大、产业升级空间受限等问题。

以传统制造业为主的晋江市、工业用地分散的华安县及产业园区密集的仓山区,均曾遭遇土地资源天花板制约。

创新破局路径 三地探索差异化解决方案:仓山区推行“弹性容积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产业类型灵活规划园区开发强度;华安县首创工业厂房产权分割制度,允许企业分单元转让闲置厂房,激活低效资产;晋江市将司法拍卖与园区升级结合,通过盘活破产企业土地引入智能制造项目。

这些举措直指土地管理中的“一刀切”痛点,实现资源精准配置。

成效与辐射效应 据自然资源部监测,示范地区单位GDP地耗年均降幅达5%,远超全国平均水平。

以晋江市为例,通过司法拍卖重整的800亩工业用地,已吸引12家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年产值提升近30亿元。

制度红利还延伸至生态领域,福建示范县市新增绿化面积较创建前增长18%,实现经济生态双赢。

政策赋能与长效保障 国家层面为示范地区配套了用地指标倾斜、审批权限下放等激励政策。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推动创新经验向全省推广。

专家指出,此类“小切口”改革对中西部土地粗放地区具有较高参考价值。

前瞻性观察 随着“双碳”目标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将从土地向能源、矿产等多领域扩展。

此次入选案例中,海洋类示范县仅占7%,反映海洋资源集约化开发仍存提升空间。

下一步,数字化管理、生态补偿机制或成深化方向。

节约集约不是简单的“少用地”,而是用更高水平的治理把有限资源用到最需要、最能产生效益的地方。

以规则创新释放空间潜力,以市场机制激活存量要素,以协同治理提升落地效率,才能在资源约束趋紧的现实中稳住发展底盘、拓展增长空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更可持续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