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安通报“9·28”农机事故:无证操作致干部殒命,基层急救调度暴露短板

贵州正安县政府日前公布《庙塘镇"9·28"事故调查报告》,对2025年9月28日发生的农业机械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这起事故造成该县农业农村局干部曹某珍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被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发生的经过清晰而令人痛心。

2025年9月28日上午,县农业农村局干部陈某、曹某珍、龚某枰等一行前往庙塘镇教良社区教良坝区,对水稻耕地轮作项目和水稻监测点项目进行验收。

当日10时35分许,操作员何某驾驶联合收割机在该地块进行水稻收割作业。

在倒车操作过程中,收割机撞倒田埂上的高标准农田公示碑。

该公示碑高1.2米、宽2米,在撞击下断裂破碎,正在机耕道内侧进行土肥测产验收的曹某珍被砸压。

经过现场人员的紧急施救和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曹某珍最终于当日13时03分经正安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调查报告深入分析了事故的根本原因,揭示出多个环节的监管缺失。

直接原因指向操作员何某的严重违规行为。

调查显示,何某不仅缺乏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而且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在作业过程中未遵守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这种无证上岗、无培训作业的现象反映出农业生产领域对操作人员资质管理的忽视。

事故的间接原因更加复杂。

首先,田块承包责任人何某辉安全意识淡薄,对水稻收割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重视不足。

他在聘请没有收割机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稻谷收割时,未开展任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更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指挥管理。

其次,作为联合收割机实际管理方的庙塘镇教良社区,将机械交给没有操作资格证件的人员使用,这一行为直接助长了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调查报告还揭示出应急救援体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事故发生后,庙塘镇卫生院的120救护车因正在下乡开展重精患者和结核病患者入户健康体检及随访,距离事故发生地相对较远,无法尽快到达现场。

这导致市级120指挥中心不得不调度小雅镇卫生院的救护车前往救援。

调查报告明确指出,这反映出庙塘镇卫生院存在120救护车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在农村地区,应急救援资源本就紧张,将唯一的救护车挪作他用,无疑降低了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可能直接影响患者的救治效果。

从更深层面看,这起事故暴露出农业生产安全管理的系统性问题。

在农村地区,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资质管理、安全培训、现场监督等环节往往存在明显漏洞。

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不同经营主体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投入意愿不足。

同时,基层农业、应急、卫生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调查报告建议由公安机关和农业农村部门对收割机操作员何某进行立案查处。

这表明相关部门已充分认识到违规操作的严重性。

后续还需要对承包方、机械管理方等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对卫生院的应急救援机制进行整改。

当前,我国农业正在加速现代化进程,农业机械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与此同时,农机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

这起事故提醒我们,必须将农业生产安全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所有操作人员都经过正规培训和考核。

另一方面,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

此外,基层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安全的预防和应急体系。

这起血淋淋的事故警示我们,安全生产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由每个环节的切实履职构筑的生命防线。

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唯有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台农机、每一次操作、每一辆救护车的规范使用上,才能真正守护好基层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安全发展理应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