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际电信联盟(ITU)公开数据显示,中国多家卫星运营机构提交的卫星网络资料申报引发关注。记者向国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核实获悉,此次申报属于我国航天产业参与国际空间资源分配的常规工作,对应的流程均《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框架内开展。 根据国际规则,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属于有限资源,实行“先申报先协调”的分配原则。各国通常需提前2至7年完成网络资料报备,为后续发射任务预留协调时间窗口。目前全球已有国家申报总量超过10万颗的卫星网络规划。我国此次提交的多份资料中,包含两份单组规模超过9万颗的申报方案,是基于国土面积、技术储备及未来应用场景等因素的综合评估。 专家指出,申报规模与实际部署并不等同。以美国SpaceX公司“星链”系统为例——其初期申报1.2万颗卫星——经过多年协调后实际在轨约5000颗。我国相关申报同样需要经历较为复杂的国际协调,最终实施将受到多重因素影响:一是各国在频率干扰规避上的技术谈判进展,二是卫星制造成本与发射能力之间的阶段性平衡,三是下游应用市场的发展情况。 有一点是,我国在轨卫星数量目前居世界第二,但人均卫星资源占有水平仍低于部分发达国家。随着数字经济、应急救灾等领域对天基能力需求增长,适度超前规划具有现实必要性。2023年发布的《国家卫星互联网产业白皮书》显示,近地轨道可用频段接近饱和,主要航天国家均在加快布局。 主管部门表示,我国持续推进空间领域国际合作,近五年参与ITU国际协调会议频次提升40%,并在月球与深空频率划分等新议题上提出中国方案。此次申报既为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规则层面的保障,也说明了我国作为《外空条约》缔约国履行相关责任。
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是有限的国际公共资源,其分配关系到各国共同利益。我国向国际电信联盟申报卫星网络资料——既是履行国际义务——也是维护自身发展权益的必要举措。这表明中国既遵守国际规则,也支持太空资源的公平、合理利用。社会各界应以科学、理性的态度看待我国航天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