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重拳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乱象 连锁药店8门店合计被罚40万元

问题:从“证在墙上”到“人不在岗”,触碰药品安全底线 腾冲市有关部门近期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地一连锁药店8家门店因聘用“挂证”执业药师受到处罚:各门店被处以5万元罚款,并被责令解聘有关人员,合计罚款40万元。执法检查中发现,涉事门店注册的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部分处方药销售资料中仍出现相关人员作为复核员的电子签名,且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等佐证信息与门店不匹配,呈现典型“人证分离”特征。 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相关要求,执业药师及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在职在岗,承担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质量管理等关键职责。执法部门据此认定涉事门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并依据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需要指出,本次处罚金额处于法定幅度下限,仍形成较强震慑。 原因:行业转型叠加监管升级,“挂证”土壤被加速挤压 业内长期存在的“挂证”现象,既与部分药店合规成本压力有关,也与个别经营主体法治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有关。在连锁化扩张过程中,个别门店把执业药师配置视作“过检条件”,以“借证”替代真实服务能力建设,导致制度要求在基层执行走样。 更深层的变化来自监管导向与行业发展目标的调整。随着药品零售从单纯销售向健康服务延伸,远程审方、处方流转、慢病管理等新业态对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相关政策鼓励连锁企业建设药学服务平台、探索远程药学服务,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以远程替代驻店配备,更不能以“挂证”规避岗位责任。因此,监管部门对执业药师真实到岗、真实履职的要求更趋刚性。 同时,本案线索由检察机关移送,显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的协同机制正在发挥作用。跨部门信息共享与线索发现渠道拓宽,使“靠运气躲检查”的空间明显收窄,监管从“偶发抽查”向“体系治理”转变。 影响:处罚指向清晰——从“资格纠偏”转向“违法惩戒” 与以往一些地区对类似行为偏重整改、通报不同,本案直接适用罚款条款并采取“一店一罚”,发出两个重要信号。 其一,对“挂证”的定性更加明确,责任链条更强调经营主体的主责。药店明知执业药师无法到岗仍予以聘用并安排为质量负责人,本质上是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缺位,风险最终会传导至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关键环节,影响公众用药安全。 其二,监管方式更注重穿透式核查。除现场人员情况外,通过处方笺复核信息、电子签名、社保关系等多维度证据交叉验证,有助于识别“纸面合规”。在数字化监管、数据比对等手段逐步完善的趋势下,违法成本将显著上升。 对行业而言,此类处罚将倒逼企业回归专业服务本位。执业药师不是“门店装饰”,而是药品零售质量体系的核心节点。缺位不仅增加行政处罚风险,更会带来声誉损失、医保合规压力以及潜在的民事责任风险。 对策:以制度硬约束促能力建设,推动“真执业、真服务” 治理“挂证”需要监管、企业、从业者多方协同发力。 监管层面,应继续强化跨部门协同,完善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用惩戒等机制;推动以执业药师在岗履职为核心的常态化检查,强化对处方审核记录、审方系统日志、人员社保与劳动关系等关键数据的核验;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者依法从严处理,形成稳定预期。 企业层面,连锁总部应把执业药师配置与培养纳入门店经营的“硬指标”,通过合理薪酬、岗位晋升、继续教育和信息化工具,提升驻店药学服务能力;对远程药学服务要明确边界,做到“可辅助、不可替代”,确保门店端专业服务不断档。 从业者层面,执业药师应依法依规执业,拒绝“挂证”牟利,维护职业声誉;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可加强合规教育与职业伦理建设,推动形成“不敢挂、不能挂、不想挂”的行业生态。 前景:监管趋严将成为常态,专业化是药店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可以预期,随着药品零售行业向健康服务体系延伸,执业药师配置与履职质量将被置于更突出位置。未来监管重点或将从“是否配备”深入深化到“是否真实履职、是否有效服务、是否留痕可溯”。对经营主体而言,合规不再只是应对检查的最低要求,而是参与处方流转、承接药学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的竞争门槛。谁能把驻店药学服务做实,谁就更有可能在新一轮行业洗牌中获得先机。

药品安全无小事,执业药师制度的关键在于“真实履职、守护用药”。腾冲此案以“一店一罚”把“挂证”的违法成本明确化,也提醒行业:靠证件“撑门面”难以换来信任,只有专业服务与合规经营才能带来长期发展。随着监管合力持续增强,把底线当红线,才能在转型升级中走得更稳;反之,侥幸心理终会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