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众耍流氓这事儿终究是自讨苦吃

这件事儿发生在3月15日凌晨2点28分,长沙市某火锅店门口,有个叫唐某的36岁男人和一个叫张某的35岁女人,大晚上的居然在店门口做起了不雅动作。这俩人就把外面的公共场地当成了自己家客厅,那叫一个忘我,简直辣眼睛。围观的食客们都吓坏了,有的赶紧拍照,有的打了110报警。本来大家都以为他们会停下来,谁知道他们还嘲笑别人,把原本平静的夜给搅得乱七八糟。警察接到报警后,只用了5分钟就赶到现场把两人控制住了。经过调查,这俩人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并不是什么小治安事件。现在这个案子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检察机关也已经介入了。 咱们得明白一个道理:公共场所可不是私人的后花园,谁要是放浪形骸,想躲过去是没门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露身体,情节严重的话得拘留5到10天;要是让公共秩序变得特别乱,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呢。张唐二人在街上这样直播不雅动作,弄得大家都围过来看、路都堵了、网络上也传得沸沸扬扬的,这完全属于情节恶劣了。一旦罪名坐实了,别说留下案底了,以后找工作、贷款甚至孩子考学政审都得受影响。 所以说管住自己的下半身也是为了保住后半辈子啊。一时的放纵换来的可能是铁窗生涯和终身污点,代价实在太大了。公共场合那些不害羞的举动就是在给法律递刀子;每次想着“没人看见”的侥幸心理都可能成为法院判决书上的铁证。大家一定要记住:城市里的摄像头24小时都在盯着你呢;现在的手机大家都当记者用。当众耍流氓这种事儿终究是自讨苦吃;只有自重的人才有可能真正获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