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聊聊刘彦伶,是岱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刚经手一个挺有意义的案子。话说刘女士和夏先生给俩女儿在当地报了早教课,2024年9月,他们一下子花了39708元,买了“96课时”包和“钻石卡”套餐。谁成想,同年12月一个孩子病得很重,夫妻俩跑遍岱山和上海求医,课也就没法上了。家里本就因为治病花了不少钱,这笔钱实在难咽下去。跟托育公司商量退款吧,人家狮子大开口:要按原价扣课时费,还得收25%手续费;转卡也行,但得收15%手续费。当时刘女士想转卡减少损失,结果等了近一年都没音信。2025年10月实在没办法了,两口子只好把这家公司告到法院。 庭审上公司还在那死磕,说另一个孩子能接着上课,合同可以延期。法官刘彦伶看明白了,双胞胎家庭两个孩子是连在一块的,逼着一个人独自上课既不现实也没人性。她查了账目发现,“96课时包”已经用了60节课,按原价扣完费基本没剩多少。剩下那个30300元的“钻石卡”倒是还没用。 法院觉得报课的本意是让俩闺女一起上课,“钻石卡”服务也是个整体,不是给闺女单独准备的。现在一个孩子病了没法一起上了,合同目的实现不了。这事儿谁也没料到,也不能算商业风险。家长有权解除合同。而且那个合同是公司单方搞的格式条款,明明合同还没开始履行就让消费者扣手续费,这太欺负人了。 所以法院就把公司退25%手续费的要求给否了,判他们全额退那30300元。一审下来公司不服上诉了,结果二审也维持原判。 刘彦伶最后提醒大伙儿:办卡充值虽方便,但证据一定要留好。付款记录、消费明细、聊天记录这些都得好好存着。要是以后有纠纷,这些可都是维权的铁证。去年最高院刚发了关于预付式消费的司法解释,不管是能不能退还是怎么退都有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