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各地持续推进,但基层实践中"发现问题易、算清损失难、修复落地难、部门协同难"的困境长期存在,制度的震慑力和修复效果因此打了折扣。南通地处长江入海前的关键节点,江海交汇、水网密布、岸线资源集中,既要守住生态底线,又要兼顾沿江沿海的产业活动。如何让损害赔偿真正推动生态修复,是制度落地绕不开的核心问题。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落地,既是对"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的贯彻,也是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南通的经验表明,法治化、规范化的制度设计能让生态修复更高效、更可持续。如何深入扩大公众参与、优化跨部门协作,将是这个制度走向纵深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