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驾驶技术快速普及,也带来了责任认定的新难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对此给出了明确的司法回应。2025年浙江杭州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王某群血液酒精含量达114.5mg/100ml,处于醉酒状态仍启动车辆辅助驾驶功能,并通过加装“智驾神器”模拟手握方向盘,全程脱离驾驶监管。此做法直指现实中“开启辅助驾驶后,谁来负责”的关键问题。技术标准与法律规定如何衔接,是本案的核心。依据国家《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涉事车辆搭载的2级辅助驾驶系统仍属“人机共驾”,系统要求驾驶人保持注意力并随时准备接管。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群作为接受过车企安全培训的驾驶员,明知系统能力边界仍故意规避监管,实质上将辅助系统当作“自动驾驶”使用,符合刑法意义上的危险驾驶构成要件。此案判决具有三重示范意义:其一,明确智能驾驶应用中的责任边界,强调L2级及以下系统不能免除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其二,对逃避技术监管的行为形成警示,被告人除被判处拘役外,其既往酒驾记录亦被依法作为从重情节;其三,为正在完善中的智能网联汽车有关法律规则提供了可参照的实践样本。数据显示,我国L2级辅助驾驶新车搭载率已超过40%,相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年均增长达67%。司法机关正以案例指导回应新型交通治理需求。最高法刑庭负责人指出,该批案例同步明确了“开启辅助驾驶后长时间使用手机”“系统提示后拒不接管”等情形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下一步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推动建立“技术分级”与“责任分层”相匹配的规则。业内专家同时建议,车企应完善系统锁止逻辑,对酒驾等高风险状态下自动禁用辅助功能,减少滥用空间。
道路交通安全与每个家庭息息对应的;任何借技术之名弱化责任、以侥幸心态挑战底线的行为,都可能把风险转嫁给社会公众。最高法通过指导性案例划清规则边界,既回应了新技术应用场景中的现实问题,也再次强调生命安全不可让位于便利。面对智能化趋势,只有坚持“人对车负责、法对安全兜底”,让技术回归辅助定位、让责任回到驾驶人身上,才能在创新与安全之间取得更稳妥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