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通报2025年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成效:立案3.7万起,协同共治与生态警务加速成型

问题现状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呈现专业化、链条化特征,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高发。

2025年数据显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达6200余起,非法采矿案件3100余起,盗采河砂等行为严重威胁黄河流域生态安全。

无人机非法狩猎等新型犯罪手段的出现,更对执法工作提出新挑战。

深层原因 环境犯罪屡禁不止的背后,是暴利驱动与监管漏洞的双重作用。

部分企业为降低治污成本违法排放,个别地区存在保护主义倾向。

黑土地、矿产资源等稀缺性进一步刺激了非法牟利行为。

同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客观上为违法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

治理成效 公安机关通过三大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开展"平安原野—2025"等15次专项打击,侦办野生动物犯罪1.6万起;二是建立12部门协调机制,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等突出问题;三是创新生态警务模式,在浙江湖州先行试点取得显著成效。

长江流域涉渔案件同比下降23%,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明显,查获渔获物17.8万公斤彰显执法力度。

制度创新 公安部联合9部委出台《关于加强生态警务机制建设的意见》,确立"两步走"战略:到2027年基本建成覆盖重点生态区的警务体系,2035年实现制度成熟定型。

该机制突出四大功能:强化刑事打击的震慑力、构建风险预警系统、推动多部门综合治理、促进生态价值转化。

目前已在30个重点生态功能区部署专业执法力量。

发展前景 随着生态警务与"河长制""林长制"的深度融合,我国正构建起"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监管体系。

专家指出,下一步需重点提升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应用能力,同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形成"不敢污、不能污、不想污"的长效机制。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持续努力。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在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保护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公安机关正在加快生态警务机制建设,这不仅是对工作方式的创新,更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深入践行。

展望未来,随着生态警务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各部门协同共治的不断深化,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将迈上新的台阶,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