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宁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曹峰率队深入辖区民用爆炸物品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检查。
大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彦龙,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马云鹏参加检查。
这次行动旨在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检查组先后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大宁项目部、中石化经纬有限公司等民爆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在各企业单位,检查人员详细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日常值班备勤制度、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汇报。
检查组重点核查了危爆物品在运输、仓储、使用、清退等关键环节的规范化管理情况,并深入生产一线和存储库房进行实地察看。
从检查情况看,相关企业总体能够按照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企业在人员培训、应急预案制定、定期隐患排查等方面基本做到了制度化、常态化。
检查组对企业在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方面采取的措施给予肯定,认为其在日常管理中体现了较强的安全意识。
同时,检查组也明确指出,民用爆炸物品具有高度危险性,任何疏漏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企业仍存在安全意识不够牢固、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技防设施维护不及时等问题。
特别是在基层一线,个别从业人员对操作规程执行不严、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曹峰要求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民爆无小事、安全大于天"的理念,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性。
要切实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监管措施到位。
在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公安机关作为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部门,肩负着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
大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涉爆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将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爆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压实了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了公安机关的监管职能,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通过检查督导,涉爆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涉爆安全更容不得半点侥幸。
把隐患排查做深做细,把责任链条压紧压实,把防控措施落到末端,才能以确定性的制度与执行对冲不确定的风险。
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持续推动治理从“查一次”向“管长久”转变,既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筑牢的基础。